七旬老汉通过朋友介绍,答应假结婚赚钱,前往中国与当地50岁妇女注册后,作假申报为“妻子”申请长期探访准证,前后赚取了4600元酬劳,被判坐牢9周,罚款4600元。
七旬老汉通过朋友介绍,答应与中国50岁妇女注册结婚。(档案照示意图)
被告苏永昌(73岁)承认两项抵触移民法令的罪名。
案情揭露,被告在2008年经由朋友的中国籍女友提议,答应到中国与一名当地妇女假结婚赚钱。在这项假结婚的安排下,被告须前往中国与对方注册,并为对方申请长期探访准证。
随后,被告跟着另一名中国籍男子到中国,与中国妇郑翠香(50岁)见面。
2008年3月21日,被告与郑翠香在中国注册,之后他先与男子返回新加坡。
待郑翠香抵达新加坡后,被告依照约定获得了朋友女友支付的3000元酬劳。
郑翠香与被告在新加坡从未同住一个屋檐下,两人至今也尚未圆房。
被告作为新加坡公民,协助郑翠香在2009年2月19日申请短期探访准证后,从2015年5月29日至2019年5月6日,又三次协助对方申请长期探访准证。被告每一次帮助“妻子”申请准证,都获得200元酬劳。
之后,被告分别于2021年4月3日和2023年2月27日,再次协助“妻子”进行申请,并得到移民与关卡局的批准,“妻子”分别获得有效期两年的长期探访准证。被告在这两次申请中,各获得400元的酬劳。
被告在这六次的申请中作出虚假申报,如指郑翠香的居住地址是茂德路单位、两人并非假结婚等。
当局上门检查揭发
当局上门检查揭发罪行,老汉12月被捕后还押至今。
2024年12月12日,当局前往被告位于茂德路(Maude Road)第一座组屋单位进行检查时,怀疑被告作出虚假申报,将被告逮捕。同日,郑翠香在金文泰12街第105座组屋落网。
被告求情时承认错误,并表示自己已经年迈,须长期服用药物,恳请法官从轻发落。被告并未支付罚款,因此必须多坐牢2周代替。(人名音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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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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