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湖南人社
关于《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十条支持措施》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打造国家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突出企业承载人才主体地位,支持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推动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我们牵头起草了《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十条支持措施》(下简称《支持措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有要求
2022年,省委人才工作会议召开后,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奋力打造国家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奋力打造走在中部前列、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并要求突出企业承载人才主体地位,推动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主体协同配合的人才创新生态圈。
(二)回应省人大重点建议有需求
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提出了第0990号《关于鼓励高层次人才向企业流动的建议》,建议营造鼓励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建功立业进行科研成果转化的氛围和社会导向,鼓励高层次人才向企业流动,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高层次人才向企业集聚,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专项年金,平衡退休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工作人员的待遇。出台《支持措施》,从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落实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奖励,探索建立企业人才年金等方面明确了支持措施,有效回应了人大代表建议。
二、起草过程
2024年4月底,我们启动了《支持措施》起草工作。期间,多次深入市州人社局、高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座谈研讨、问卷调查、讨论交流,摸清了高校、科研院所对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的态度,企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以及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的现状等情况。5月初,在征求市州人社局、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意见后,初步拟定了《支持措施》,对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进行了明确。
三、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支持措施》共十条:
第一条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第二条根据人社部组织实施人才服务专项行动工作的相关精神,在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及薪酬分配政策的规定下,对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奖励进行了明确。
第三条支持高层次人才密集的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用于引进派出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
第四条依据《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规定,对企业引进博士后的资助政策进行明确。
第五条明确了对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价、专家选拔等工作的支持政策。、
第六条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提出探索建立企业人才年金制度。
第七条提出依托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对企业继续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公益性培训。畅通企业、高校院所间的人才流动。
第八条聚焦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定期发布重点产业高精尖缺人才、博士后青年人才需求目录,助力企业引进才。
第九条依托人社部门“金保工程”,搭建专家智力服务企业云平台,通过设立高层次人才“储备池”、组建产业人才智库、组建专家服务团等方式,服务企业发展。
第十条提出组建园区专家服务基地,充分发挥高层次专家作用靠前服务产业集群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