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新补贴!最高3万元!

政务   2024-12-04 18:11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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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居民家庭旧房装修及厨卫等局部改造工作,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现将我市补贴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二、补贴范围



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签订住宅装修协议,由装修公司代为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物品和材料,包括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

三、补贴标准



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

符合装修、改造房屋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向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

4、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

5、《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2);


6、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由物业公司提供);

7、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

8、《承诺书》(附件3)。



(二)审核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三)拨付

审核通过后,上级财政部门根据拨付清单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


(四)退货

申请人申请补贴后又退货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说明,撤回申请并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五)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江阴市住建局咨询电话:

86071423、86071219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13:30—17:00

具体操作指引将于近日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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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众智澄城

编辑、发布:吴晨

审核:刘   潇

签发:李群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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