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系列活动的通知
浙社总〔2024〕21号
各会员:
年度系列活动作为总会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特色亮点,为会员单位有力搭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广阔平台,为进一步增强组织凝聚力,深化交流合作,激发创新潜能,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依据《浙江省社会组织总会年度系列活动制度》(浙社总〔2023〕14号),决定启动2025年度系列活动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1、活动申报对象为总会全体会员单位。已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等级高者优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参与申报:①未按时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②近三年内发生违规违纪问题;③近三年内受过有关部门行政处罚;④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估验收不合格;⑤当年未缴会费。
二、 申报要求
1、申报的会员单位请填写《浙江省社会组织总会2025年度系列活动申报表》(见附件1),明确活动主题、形式、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可附详细活动方案。
2、活动设计和筹划应紧扣深化党建领航、涵养清廉风尚,创新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助力高质量发展等时代主题,做到符合《章程》规定、彰显行业特色、突出作用发挥、促进合作交流,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以活动名义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
3、请于1月23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可附详细活动方案)发送至指定邮箱zjanpo@163.com,联系人:宋文璐,0571-88305720。
4、活动遴选工作将于2月底完成,计划从所有申报活动中选出20场入围(原则上一家单位最多入选一场活动),审核遴选程序及活动规范参照《浙江省社会组织总会年度系列活动制度》(见附件2)执行。
三、 支持与保障
1、经审核入选的年度活动列入总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入选单位作为活动承办方负责活动的整体筹备与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筹划、对接联络、活动保障与宣传推广等。
2、总会作为主办单位参与活动,提供宣传、协调、服务保障等支持,并有权对活动主题、方案等提出合理修改意见。
3、总会针对入选的2025年度系列活动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标准为5000元/场,承办单位与总会秘书处签订服务协议,总会以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经费拨付。
4、年度系列活动将优先在总会“一网、一刊、一公众号”的综合宣传平台上进行宣传报道,优秀稿件可推荐至全国性刊物,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附件
浙江省社会组织总会
2024年12月23日
来源:浙江省社会组织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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