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诉讼保全 推动成功调解

政务   2024-09-20 10:34   甘肃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王某与被告某公司系劳务关系,双方于2015年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且商定了经济补偿金事宜,但双方由于各种原因迟迟未能成功办理补偿金的交付手续,后来,二原告再次向被告催要补偿金时,被告却表示不再支付,后张某、王某遂于2024年8月将被告公司起诉至武都区法院。

审理经过

案件受理后,武都区法院立案庭办案法官经审查认为,张某、王某的案件符合诉前财产保全的受理条件,建议二原告申请诉前保全,并对原告的诉前保全申请在第一时间作出裁定,及时将案件分流至执行局进行保全实施。

同时,立案庭将该案件委派至“曹晓玲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在组织调解的期间,调解人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未果,便决定亲自前往被告单位进行上门沟通,找到被告方负责人后耐心对其释法明理。经过调解人员劝导,最终双方同意到法院进行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方当庭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91300元。至此,通过诉前保全、诉前调解,该起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件短时间便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典型意义

武都法院充分运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将诉前保全督促解纷的“硬措施”与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的“柔手段”相结合,快速实现纠纷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多管齐下以最大程度、最快速度保障和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有效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来源:武都区人民法院

监制旭东    审核:曾海斌    编辑:王潇毅 








陇南武都政法委
政务推广,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宣传,公益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