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调解排堵点 定纷止争暖人心--区综治中心调解成功经典案例

政务   2024-10-10 17:36   甘肃  

      为强化抓前端意识,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制度优势,武都区认真落实区综治中心与区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能够得到实质解决,不断减轻群众诉累。

一、基本情况
      原告与被告系姐弟关系,原告有祖业铺面土木结构房2间,后由原告修缮改造。原、被告父母生前将2间铺面口头分配给原、被告各1间,产权证暂办在被告名下。原、被告为遵从其父母意愿,签订了书面协议。后因棚户区改造项目对原、被告所属2间铺面进行征收拆除,并安置了1间新铺面,且需补充购买多余原铺面面积房款。

二、处理过程及结果

      区综治中心接到区法院流转该调解案件后,立即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由区综治中心特邀调解员冯林中、杜懿星化解。经了解,原、被告2间铺面拆除后,只补偿了1间铺面,拆除前铺面登记在被告名下,遂由被告进行铺面登记。由于被告不识字,登记铺面产权证时被告孙子肖某代为登记办理,且登记在肖某名下。后原告找被告及被告孙子肖某商量,肖某不同意变更产权证姓名,原告多次商量未果后报区法院进行诉讼。

      调解员冯林中、杜懿星联系矛盾纠纷双方,听取意见和需求,考虑到肖某认识不到位思想有堵点,调解员对肖某进行心理开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联系肖某家人细心耐心谈话,做思想工作。经过两周时间,多次调解,肖某态度软化,答应按照调解员冯林中、杜懿星拟定方案配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1.将安置的1间新铺面按照面积,原告、被告平均分配,应缴补充房款原、被告各支付一半。被告需在产权证上写上原、被告双方名字,平摊产权,被告应配合原告办理产权证登记的相关手续直至产权归为原告、被告两人所有为止。2.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愿承担。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当事人双方对调解结果很满意,握手言和,并承诺以后和睦相处,矛盾纠纷予以化解,并于10月8日为区综治中心常驻调解员冯林中、杜懿星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当事人双方表示,这次诉前调解区综治中心调解员态度诚恳有耐心,不但解决了事情也维护了三代亲戚之间亲情关系,温暖了人心。

三、案例启示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高度重视群众的每件“小事”。家庭之间的“小事”时常发生,看似简单的小事处理不好就会引起矛盾激化,成为不稳定因素。该案中,区综治中心调解员冯林中、杜懿星坚持人民至上,用真心、热心、耐心化解纠纷,让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避免矛盾升级,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坚持“量体裁衣”实行“一案一策”。在本案中,选择启动诉讼机制前,调解员先充分了解掌握双方大量信息后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分析研判结果快速锁定矛盾堵点、难点,特别是针对双方法律法规等不熟悉的短板,先普法再调解是成功化解的关键钥匙,为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树立有解思维,推动矛盾纠纷从程序性化解向实质性化解转变。本案中,调解员坚持人民至上,维护了亲戚之间三代关系,想方设法在常理上求解,对于原告的诉求,在多方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判定为合理诉求后,想方设法、竭尽全力推动化解,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情感上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区综治中心常驻调解员和调解双方坐在一起,做群众的贴心人,耐心倾听双方所诉,考虑到双方存在协议约定困难,调解员想办法约定协议对其进行帮助,从而找到矛盾点更快化解,真正把矛盾纠纷从程序性化解变为实质性化解,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处理在早、化解于萌芽状态。

供稿:武都区综治中心

监制:李旭东    审核:曾海斌    编辑:王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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