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的工业要求,是各矿产工业部门根据国家当前资源供需状况,通过技术经济核算、对比,所提出的用于矿区勘探、圈定矿体、划分矿石类型、品级、计算出量的技术标准或要求。
本期,根据2020年以来最新发布实施的矿产资源储量技术标准,整理出各类矿床一般工业指标,汇总如下!
油页岩、 石煤、 泥炭
(DZ/T 0346-2020)
采用干馏技术生产油页岩油的油页岩矿床一般工业指标
油页岩矿伴生矿产综合评价参考指标
泥炭矿床一般工业指标如下: a)有机质含量:大于或等于30%。 b)矿层厚度:裸露泥炭(不包括现代沼泽地表的草根层)大于或等于0.3m;埋藏泥炭层厚度大于或等于0.5m。 c)剥采比:小于或等于1:3m³/t |
油 砂
(DZ/T 0337-2020)
注:普查阶段参考使用;详查、勘探阶段应论证
铀 矿
(DZ/T 0199-2015)
一般工业指标 边界品位0.03% 边界米百分值0.021 最低工业品位0.05% 最低工业百分值0.035 最小可采厚度0.7m 夹石剔除厚度0.7m |
铁、锰、铬
(DZ/T 0200-2020)
a 为 mFe质量分数,其他为TFe质量分数。
注1:灰质氧化矿石(脉石以方解石为主,碱度大于或等于0.8,烧失量达18%以上)的评价,可采用碳酸锰矿石的工业指标。
注2:自熔性、碱性的锰矿石,可酌量降低其富矿锰品位指标。
注3:当碳酸锰矿石的烧失量较高,锰的质量分数略低于25%,但焙烧后“锰”的质量分数可达到氧化锰富矿矿石标准时,这类碳酸锰矿石也可作为富锰矿石考虑。
注:对其他有害元素,一般标准为 w(Cu) <0.01%,w(Ni) <0.03%,w(Co) <0.02%,w(Pb) <0. 02%。
钒
(DZ/T 0322-2018)
铜、铅、锌、银、镍、钼
(DZ/T 0214-2020)
注1:氧化矿石中,对呈微粒分散包裹物、离子吸附等状态存在的难分离的结合式氧化铜,当其占有率大于20%时,目前尚难利用,应单独圈出。
注:同种矿石类型的铅锌矿石,不需分选时,可以采用混圈。
注1:氧化镍-硅酸镍矿主要是红土镍矿和硅酸镍矿。
铝 土 矿
(DZ/T 0202-2020)
注1:边界品位中的铝硅比值:一般采用2.6;在1.8~2.6之间取值时,应保证每个块段的Al2O3含量大于或等于55%,铝硅比值露天开采大于或等于3.5,坑采大于或等于3.8,并进行说明。
钨、锡、汞、锑
(DZ/T 0201-2020)
注1:本参考指标是以全锡计算,适用于以锡石为主的矿床。当矿床中硫化锡、水锡石锡、硅酸锡所占比例大于10%时,要提高指标。
注2:以硫化锡、水锡石锡、硅酸锡为主的矿石,要按采、选、冶技术经济条件另行制定指标。
注1:由于汞矿勘查时只能圈出含矿体,上述指标则用于勘查工程中圈定见矿厚度,并据以计算含矿系数及矿体平均品位。
注2:评价含矿体时,按含矿系数与品位乘积提出指标要求,即:(含矿系数×矿体平均品位)大于或等于0.04%。
注3:指标中品位下限用于规模较大、开采建设条件好的汞矿床。
注4:厚度下限用于陡倾斜矿床,反之则用上限。
注5:可采厚度小于0.8m时,用最低工业米·百分值(厚度×品位)确定指标。
注6:矿床的平均品位应大于0.12%且小于或等于0.15%,才宜进一步开展工作。
岩 金
(DZ/T 0205-2020)
注1:对于边界品位和最低工业品位,当矿石赋存条件较好、矿物成分简单、外部建设条件较好时,取指标的下限值,反之取上限值。
注2:当矿体厚度小于最小可采厚度时,采用厚度与品位的乘积,即米·克/ 吨值。
稀有金属类
(DZ/T 0203-2020)
手选矿石的参考标准:绿柱石的粒径大于0.5cm,矿物品位在0.1%~0.2%以上;锂辉石粒径大于3cm,矿物品位在2%~3%以上,适于手选,应划分出手选矿石,并进行资源量计算。铌钽铁矿粒径大于0.3cm,铯榴石粒径大于3cm,在开采过程中,可附带手选。手选矿石的尾矿具机选价值者与不适于手选的矿石,都属于机选矿石。
稀 土
(DZ/T 0204-2002)
金属砂矿类
(DZ/T 0208-2020)
注1:锆英石在化学分析ZrO₂质量分数(%)与精淘矿物含量(kg/m³)是代表性批量分析对比换算系统误差≤10%时,可将化学分析的ZrO₂质量分数(%)换算成锆英石矿物含量(kg/m³)参与资源储量估算。换算公式:锆英石品位(kg/m³)= 样品ZrO₂质量分数(%) ×矿石体积质量(体重)(kg/m³/精矿ZrO₂质量分数(54%)。
注2:若锆英石为砂矿的主矿种,钛铁矿、金红石、独居石为伴生矿种,则按组合分析平均品位估算资源储量做综合评价。
注3:表中河谷冲洪积金红石、钛铁矿砂矿一般工业指标沿用《砂矿(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DZ/T0208—2002)推荐的一般工业指标;滨海三种沉积类型锆英石、钛铁矿、金红石及独居石砂矿一般工业指标基于近年来海南勘查、开采实际调研结果提出。
注1:化学分析法确定品位多用于残坡积砂矿。
注2:淘洗法确定锡石含量用于河流沉积型砂矿。
注1:混合开采,按混合砂圈定砂矿层(包括覆盖层和夹层)。
注2:分别开采,按含金层分别圈定砂矿层(剔除覆盖层和夹层)。
绿柱石(手选)、铌铁矿、褐钇铌矿、锆英石、独居石、磷钇矿砂矿一般工业指标
磷 矿
(DZ/T 0209-2020)
硫 铁 矿
(DZ/T 0210-2020)
盐 类
(DZ/T 0212-2020)
注:各项工业指标均可根据加工技术性能试验研究成果做适当调整。
重晶石 毒重石 萤石 硼
(DZ/T 0211-2020)
原生矿 边界品位[w(BaSO4)]:30%。 最低工业品位[w(BaSO4)]:50%。 最小可采厚度:0.80m~1.50m。 夹石剔除厚度:1.0m~2.0m。 残坡积矿 含矿率:大于或等于0.5t/m³[w(BaSO4)≥45%]。 最小可采厚度:0.30m。 剥采比:小于或等于1。 |
边界品位[w(BaCO3)]:20%。 最低工业品位[w(BaCO3)]:36%。 最小可采厚度:0.80m。 夹石剔除厚度:1.0m。 |
萤石矿床一般工业指标
边界品位[w(CaF2)]:15%~20%。 最低工业品位[w(CaF2)]:25%~30%。 最小可采厚度:0.7m~1.0m。 夹石剔除厚度:1.0m~2.0m。 矿石品位较高但厚度小于最小可采厚度时,可采用米·百分值。 当矿床规模大,开采技术条件、矿石可选性、外部建设条件好时,采用品位指标低值,反之采用品位指标高值 |
边界品位[w(B2O3)]:3%。 最低工业品位[w(B2O3)]:5%。 最小可采厚度:1.0m~2.0m。 夹石剔除厚度:1.0m~2.0m。 |
菱镁矿、白云岩
(DZ/T 0348-2020)
石灰岩、水泥配料类
(DZ/T 0213-2020)
注:石灰岩中方解石矿物结晶颗粒以微晶、泥晶为主。
玻璃用石灰岩化学成分一般要求
注:石灰石块和石灰石粉的MgO和CaO的含量波动应不大于±0.65%。
硅质原料类
(DZ/T 0207-2020)
注:工业指标视用途可进行适当调整,作熔剂和有色玻璃可降至w(SiO2)≥90%。
高岭土、叶腊石、耐火黏土
(DZ/T 0206-2020)
膨润土、滑石
(DZ/T 0347-2020)
矿石质量指标如下: a)边界品位:蒙脱石质量分数为40%(单样)。 b)工业品位:蒙脱石质量分数为50%(单工程)。 c)对选矿性能良好,适于用作精细加工产品的低电荷型(怀俄明型)的膨润土,其蒙脱石质量分数可适当降低。 |
以滑石质量分数为工业指标矿石质量一般要求
建筑用石料类
(DZ/T 0341-2020)
注:加工产品的质量需符合GB/T 14685和GB/T 14684的要求。
石墨、碎云母
(DZ/T 0326-2018)
注:由于碎云母矿风化矿石易采、易选,在勘查工作中可根据详查、勘探阶段的要求对风化矿石和原生矿石单独圈定。
蓝晶石、红柱石、矽线石
(DZ/T 0324-2018)
硅灰石、透辉石、透闪石、长石
(DZ/T 0323-2018)
石膏、天青石、硅藻土
(DZ/T 0325-2018)
天青石矿一般工业指标
注1:露天开采的剥采比(m3/m3)小于或等于5:1;采场最终边坡角一般小于或等于55°;大、中型矿采场最终底盘最小宽度大于或等于40m,小型矿采场最终底盘最小宽度大于或等于20m;矿山爆破安全距离一般大于或等于300m,应符合GB 6722中的有关规定。
注2:当碳酸锶有一定数量,并可以综合利用时,其化学组分可用硫酸锶+碳酸锶的质量分数来确定品位。
方 解 石
(DZ/T 0321-2018)
矿石开采技术条件指标
饰面石材
(DZ/T 0291-2015)
注:a 仅适用在地面、楼梯踏步、台面等易磨损部位的石材。
开采技术条件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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