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冯法官的耐心调解,我的一桩心事总算落地了!”
“不用谢!我已经退休啦,叫我老冯就行。”
这是灵台县综治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冯国兴与纠纷当事人的日常对话,也是灵台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将综治中心打造成矛盾纠纷化解的“集散地”和社会治理的“晴雨表”这一目标,聘请退休法官重新“上岗”,发挥余热参与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的一个缩影。灵台县从全县退休干警、离任村干部、法律工作者等人员中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8名,县财政每年列支经费32.4万元用于发放专职人民调解员基础报酬,同时整合司法行政工作经费10万元,落实了矛盾纠纷调解“个案补贴”,不断夯实工作保障基础,促进队伍稳定,有效激发了调解员的工作激情,促进了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量的大幅度增长。
退休前,冯国兴是县法院一名三级高级法官,曾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30余年,是灵台县第一个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的人,既有渊博的法律知识,又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在经济纠纷、婚姻家庭、交通肇事、医疗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方面具有极其丰富的审判和调解经验。他为人客观公正、处事坚持原则,经他审判过的案子无一上访、缠诉现象。2024年2月份,被聘任为灵台县综治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对他而言,能继续从事调解工作就是对所热爱事业的延续。
初心不改 一心为民
4月初的某一天,独店镇某村村民仇某与某小额信贷公司因贷款发生纠纷,前往信访局上访,被信访局以“访调”对接矛盾纠纷推送至县综治中心进行调解,到综治中心后,仇某情绪异常激动,他反映其儿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家庭证件在某小额信贷公司贷款6万元,但贷款利率明显高于其他商业贷款,自己对该信贷公司贷款程序的合法性提出强烈质疑,由于利息金额较大,因此仇某情绪较为激动。但多年的审判经验,让这位“老法官”精准抓住矛盾焦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小额信贷类金融案件增多,这个案子有一定代表性,事关民生,必须妥善处理好。”他对案件资料进行了认真查阅和全面梳理,找来双方当事人,一方面对信贷公司的贷款流程进行法律法规审查,另一方面对借款人的贷款行为进行法律知识普及,经过多轮耐心沟通,信贷公司最终同意减免仇某贷款利息3000多元,双方申请出具了司法确认书,矛盾得到圆满化解。
事情顺利解决后,仇某拉着冯国兴的手感激地说:“我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前来反映问题,但没想到问题真的解决了,真的太感谢你们综治中心、太感谢冯法官了……”“我虽然退休了,但被聘请为综治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能真正为老百姓做点事情,我也是乐在其中”冯国兴回应说。农民家庭出身的冯国兴,在法院工作30多年,他见多了人情冷暖与世态炎凉,也感受过人间温暖与世间美好,对于当事人的焦急与无助,他能感同身受,在任何一起矛盾纠纷的调处中,他能不偏不倚。正是因为如此,今年以来,他调解成功的各类矛盾纠纷总共160多起,但没有一起反悔的。
爱岗敬爱 无私奉献
“听说这里有个冯法官,在不在?我找他有点事”,李某焦急万分赶到县综治中心时,已经上午11:40。“我就是老冯,别着急,坐下慢慢说……”
原来,李某曾在灵台县某酒店工作,与该酒店因养老保险一事产生纠纷,起诉至法院,后被法院驳回,李某不服,提起上诉。后经别人介绍,前来县综治中心来找老冯,初步了解事情的经过和当事人的诉求后,已是中午12:30,老冯决定当即就开展调查、核实,趁下班时间约另一方当事人,因担心错过与另一方当事人见面的机会,他便牺牲了中午吃饭和休息的时间,到你一言我一语分别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立场、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已是下午4:30。后来冯国兴先后3次前往该酒店查阅原始资料,先后4次约双方当事人来综治中心进行沟通协商,一遍遍向该酒店负责人释法析理,并邀请劳动监察大队相关同志共同参与调解。经过不懈努力,通过“情”与“法”的结合,最终该酒店同意给付李某经济补偿资金12550元,双方申请了司法确认,李某撤回了上诉,实现了息讼止争、案结事了。
李某事后买了两盒烟找到冯国兴,感激地说“冯法官,太感谢您了,为了我的事您来回在酒店和单位之间奔走四五次,电话打了无数次,有时候忙的中午饭都吃不上,这两盒烟您收上就当是来回车费和电话费”,冯国兴笑着说“烟就不收了,多打几个电话、多跑几趟腿,只要矛盾纠纷能妥善化解,真正解决你的诉求问题,我再苦再累内心的成就感是满满的”。“老冯总是这样,无论酷暑还是严寒、无论节假日还是下班时间,只要当事人有需要,他便会毫不犹豫地前来处理”县综治中心负责人说。在县综治中心,他是爱岗敬业的典范,于无形中感染着全体工作人员爱岗位、敬职责、精业务、乐奉献;他是默默无闻的代表,以润物细无声之力影响着周围人恪尽职守、埋头苦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齐心协力、用心用情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排民难、纾民困、解民忧。
公平公正 依法依据
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工作经验,使老冯往往能够看到问题本质,把法律法规、乡土人情和调解工作结合起来,从聊家常、摆事实到明法理、动情理,使得当事人双方都心服口服,大量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同时,他始终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把调解的合法性,俨然成了灵台县综治中心依法调解的“总关口”。
刘某与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成交价为45万元,但张某在付清40万后,下剩的5万迟迟未能交付,刘某几番催要之下将张某起诉至法院。在通过“诉调”对接分配至老冯后,他通过反复查看相关证据材料、多次电话核实有关情况,经多方调查后发现涉及的房屋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形下而修建,老冯敏锐的意识到这属于无产权房,事情本身就不具合法性,应当避免通过民事调解变相为违法建筑确权,必须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本次纠纷中的过错,他首先仔细帮助双方当事人梳理现有证据,进一步分析争议焦点,对双方存在的过激或不当行为进行制止和劝导后,老冯把“调解室”当成“普法室”,开展“沉浸式”教学。最终刘某充分认识到他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要求张某支付下欠5万元房款的诉求不能成立,他们二人的矛盾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解决,随后前往法院撤诉。“人与人之间发生矛盾冲突很正常,关键是对发生的问题要以一个正确的态度去认识,并主动承担责任,共同探讨和协商出一个解决方案……”老冯“借题发挥”现场普法,在场的人员频频点头。
“有些当事人刚开始时,情绪异常激动,甚至辱骂工作人员,坚决不配合调解,有时候,我就一遍遍给他们做工作;有时候,我就静静听当事人诉苦,然后再找准机会和他们唠一唠,慢慢使他们产生信任、认可我们,进而同意调解……”一起纠纷的圆满解决,往往能为后续解决同类问题提供可学可借鉴的经验。“前浪”引路,“后浪”奔涌。几个月下来,在老冯身上,大家不仅学到调解方法和技巧,更能感受到他对法治的信仰、对人民的热爱、对司法事业的奉献、对公平正义的坚守。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老冯作为退休老法官,退而不休、发挥余热、为民解忧。从风华正茂到鬓角飞霜,从人民法官到人民调解员,数十年如一日,坚守初心、默默奉献。身份虽已转变,但司法为民的初心不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不变,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生命的光和热可以播撒在任何年龄和阶段,这不仅是一名永不退休老干警的炙热情怀,也是夕阳正红映初心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