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案例工作,以典型案例“量的增长”助力检察履职“质的提升”2024/12/2(1892)

政务   2024-12-02 22:02   湖北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典型案例培育水平,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质,更好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基本价值追求,11月29日下午,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和案例系列专题培训会第三讲。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晶主持。



本次培训邀请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简乐伟进行专题授课,以视频会议形式覆盖全市两级检察院。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高新区院全体干警以及部分“隆中青检训练营”学员在主会场参会,其他基层院干警在分会场参会。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明确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做好案例工作的价值追求。近年来,老河口市院共有3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13件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形成了河口典型案例培育品牌。


简乐伟以《培育典型案例的做法与思考》为主题的授课,详尽介绍了老河口市院在典型案例培育工作上的优秀经验,总结形成了“一个引领”“两个渠道”“三个重点”“四项机制”的“一二三四”典型案例培育法,从案例孵化、提炼撰写、机制探索等方面着手,既全面细致,又突出重点。同时,围绕入选最高检“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进行具体分析讲解,结合办案实践引出典型案例培育的思考与展望,为持续优化案例工作提供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



“这次培训既有理论讲解,又有案例分析,内容翔实、干货满满,以老河口市院的优秀经验为全市典型案例培育工作提供了可参考样本,对我们强化案例意识、提升撰写能力以及高质效办好案件都有很大帮助。”参训干警纷纷表示。


典型案例是提升业务能力、推广工作经验、展示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是检察机关争先创优、打造品牌的重要抓手。全市检察机关要高度认识案例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案例意识的养成自觉,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个案件,提升边办案边总结提炼的能力;要强化培育统筹和一体化工作优势,注重全市两级院纵向联合推进与多部门横向协同配合,盘活案例培育线索,打通典型案例来源渠道;要强化典型案例考核考评,采取不同形式将典型案例成果纳入个人业绩考评的重要指标,激励干警培育出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典型案例,打造襄阳案例工作品牌,为实现检察履职“质的提升”添砖加瓦。





来源丨襄阳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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