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检察办案中紧盯民生关切,做实追赃挽损工作,已为23名被害人、4家企业挽回损失273万余元!”老河口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阮强勇说道。
念“民之所忧”,行“民之所盼”。在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中,老河口市检察院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在依法严惩经济犯罪的同时,主动回应民生关切,奋力推进追赃挽损工作。
释法说理促谅解 被骗款失而复得
“我以为被骗的钱打了水漂,没想到还能追回来,真得感谢检察官!”近日,周先生拿回了原以为打水漂的被骗资金,并向老河口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犯罪嫌疑人涂某为谋取利益,将手机卡、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后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导致周先生的资金被骗。今年1月,公安机关将涂某涉嫌帮信犯罪一案提请批准逮捕。在审查逮捕期间,该院承办检察官将追赃挽损作为重点工作,多次向涂某阐明法律规定和相关刑事政策。涂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赔偿周先生损失4万元,获得谅解,该院依法对涂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在办理涉“两卡”经济犯罪案件中,该院指引承办检察官从法理、事理和情理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从不愿赔偿转变为愿意赔偿,从少量赔偿转变为足够赔偿,最大限度帮助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对有退赔意愿但赔偿能力有限的犯罪嫌疑人,做好嫌疑人与被害人调解工作,采用分期偿还等方式,促进矛盾化解。
追赃挽损“关口”前移 被骗投资顺利追回
“之前对犯罪嫌疑人的资金流向关注不够,检察官提了很好的建议,我们将聚焦涉案资金流向,及时固定证据,依法查、冻、扣涉案财产。”在老河口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为侦协办)的一次联席会上,经侦民警王警官说道。
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赫某、张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发后,该院通过侦协办依法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围绕案件定性取证,及时查清涉案人员、被害人及投资数额,查明涉案资金流向,依法及时查、冻、扣涉案财产。截至9月,在检警共同努力下,11名被害人的35万余元被骗资金全部成功追回。
面对涉众型经济犯罪追赃挽损难度较大这一实际情况,该院通过侦协办机制将追赃挽损“关口”前移,加强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尽最大努力实现对犯罪的精准打击和有效的追赃挽损,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
精准确额促退赔 助力企业堵漏洞
2016年3月起,马某、刘某作为某企业关键岗位负责人,多次将单位资金挪作私用,数额巨大。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为核实马某、刘某的侵占数额,老河口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多次与侦查人员沟通,明确补充侦查取证重点,按犯罪时间梳理相关银行账目和消费记录,最终形成侵占数额明细,马某、刘某对共同侵占企业资金68万余元无异议。
为帮助企业挽回损失,承办检察官多次向被告人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被告人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该院遂依法提出非监禁刑的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案结事未了,为了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老河口市检察院聘请财务管理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为企业“把脉问诊”开“良方”,帮助企业完善内部反腐机制,做好检察护企的“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老河口市检察院将围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持续发力,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探索多元化、多层次的追赃挽损模式,努力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以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丨李博思
编辑丨厉 莉
审核丨曹 帅 裴 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