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06时30分,马某驾驶蒙B***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延西高速公路135KM+520M(由南向北)时,与前方车道内侧翻的陕A***号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后李某驾驶蒙H***号小型普通客车又与蒙B***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追尾碰撞,事故造成蒙B***号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马某、刘某死亡,蒙B***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马某、乘车人代某,陕A***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人郭某、蒙H***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李某、乘车人沈某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马某驾驶机动车在冰雪路面超速行驶且观察路面情况不够、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024年08月15日19时24分,余某驾驶赣E***号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包茂高速公路540KM+768M处时,与道路西侧护栏发生碰撞后停于道路东侧应急车道内,该起事故造成驾驶员余某及乘车人胡某当场死亡,乘车人王某、刘某受伤,车辆及道路不同程度受损。
当事人余某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024年7月20日17时46分,驾驶人刘某驾驶陕K***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南向北行驶至210国道941KM路段处时,与由西向东横过马路的行人宋某相撞,造成行人宋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超速行驶迫使驾驶人视线停留在车前远方,近物反而显得模糊,多突然出现的异常情况难以正确辨别,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延安交警提示:驾车出行,请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不超速、不超载,守法行车。
编辑:马燕娜
审核:白 璐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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