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开展过境车辆道路肇事肇祸突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的通告

政务   2024-10-28 19:45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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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发生多起涉及过境车辆交通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在10月20日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制定印发的《全面压降事故强化路面管控“七条措施”》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过境车辆道路肇事肇祸突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1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重点车辆

外省市来延或途径我市辖区道路的公路客运、旅游客运、中重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自驾游客车等车辆。

(二)整治重点违法

(1)强超强会、强超硬会、压线超车;

(2)违规占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3)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4)驾驶人接打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

(5)超速、超员、超载;

(6)疲劳驾驶;

(7)酒驾、醉驾。

(三)整治重点路段

(1)高速公路、国省道流量较大主线道路;

(2)连接外省市过境道路;

(3)普通公路客货混行集中路段;

(4)上下工、上下地、上下学路段;

(5)国省道穿庄过镇、平交路口密集路段;

(6)弯道较多特殊路段;

(7)热点旅游景区周边道路。

、整治措施

(一)严密查控。全市各级交警部门最大限度将警力装备投入路面,全面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同时依托公路电子抓拍设备等科技手段,加强线上巡查频次,对上述突出违法,加大筛查力度,切实加大线上线下执法。

(二)依法处罚。交警部门将坚持“严执法、零容忍、全覆盖”的要求,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公开曝光。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不定期公开曝光。

(四)信息举报。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主动配合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电话举报方式:0911—2218339。

网络举报方式:微信公众号“延安交警支队”。

特此通告。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0月28日  




编辑:马燕娜

审核:白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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