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弘扬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区文化旅游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及《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江津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评审标准,经专家评审和科学认定,拟推荐15名传承人为江津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6日起到2024 年 12月15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文化旅游委书面反映(以邮戳时间为准),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非实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文化馆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西江大道175号
邮政编码:402260
联 系 人:张瀚月
联系电话:81220651
附件:江津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15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