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政务   2024-12-24 18:10   重庆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公布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传承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及《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文旅发〔2024〕37号)要求,经各镇(街)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区文化旅游委确定了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15人),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镇(街)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加强传承梯队建设,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不断壮大传承队伍。被命名的代表性传承人应珍惜荣誉,不断提升技能艺能,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传承义务和责任,努力培养后继人才,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江津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15人)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馆
以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为宗旨,担负着全区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培训、辅导等,承担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开展文艺创作、展示、演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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