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警介绍,当时这辆黑色越野车是由北向南行驶至检查路口时被拦停的。在对驾驶人和车辆细致核查时,民警发现该车存在诸多问题。
尤其在仔细查看黑色越野车外观时,民警惊讶地发现,这辆车竟然是“李鬼”变“李逵”,原本的北京牌汽车却被改成了奔驰车。面对民警的询问,司机表示这辆车是自己从别人手里买来的,改装的问题自己并不清楚。
当民警要对车辆非法改装这一行为做出处罚时,司机仍然一口咬定这辆车买来就是这样,并且备案过。 针对这种情况,民警严肃地向司机阐明了擅自改装车辆、改换车标的非法性质,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责令司机在7日内将车辆恢复至原厂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也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等信息。因此,各位车主朋友们要注意了,如果想要进行车辆改装,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将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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