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十一大队民警在盂县东收费站开展违法查处集中行动时,就遇上了这么一位“大聪明”,竟然移花接木伪造变造驾驶证,企图蒙混过关。
当天上午,一辆悬挂晋C号牌的白色轿车靠近收费站时,缉查布控平台预警这辆轿车没有年检,于是民警便上前拦截检查。
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显示,他名叫韩某某,出生于1974年。
可现场民警注意到,虽然驾驶员相貌与证件上的照片相符,但是结合驾驶员出生信息,总让人感觉驾驶员的面貌与年龄不太相符。
民警因此怀疑他出示的驾驶证并非本人的证件。
面对询问,驾驶员坚称所出示的驾驶证确实是他自己的,但民警对此还是持怀疑态度。
虽然对方提供不出身份证,但是这难不倒民警,通过警用查询系统,就能将驾驶员身份信息核实得清清楚楚。
最终,查询结果显示驾驶员确实说了谎话。
原来,查询结果显示驾驶员名叫赵某,实际出生年月为1957年4月,今年67岁。
很显然,他出示的驾驶证是变造而成的。
随后,民警不仅从赵某的车上找到了他的身份证,而且还从他的手机聊天记录中了解到,赵某目前正准备考取驾驶证。
弄了半天,赵某所出示的驾驶证是他之前在太原打工时捡的。
据了解,赵某虽然会开车但一直没有考取驾驶证,为外出时开车方便,就在捡到的驾驶证上贴上了自己的照片。
当天他使用自己变造的驾驶证,企图“瞒天过海”逃避查处,没想到却被民警一眼识破,也因此面临法律的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实施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罚款12000元,并处20日以下行政拘留。
同时伪造变造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涉嫌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
在此,高速交警提示: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及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切莫以身试法,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声明: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