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城县马山镇横山村村民韦某某在自家采伐迹地私自“炼山”,因看护不周引发森林火灾。后经公安机关查明依法对韦某某进行刑事拘留,其本人自愿赔偿烧毁的损失费达数万元,目前韦某某取保候审。
再次提醒广大群众
当前,已进入防火关键期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任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经查获
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轻则罚款、拘留
情节严重者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陷入牢狱之灾
希望广大群众以案为戒
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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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柳城人柳城事、柳城县森林防灭指挥办
审核/梁剑锋 编辑/李昕祺 校对/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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