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记者从山东济南市邮政管理局获悉,近一个月以来,该局公布了11条关于快递公司擅自使用快件箱和驿站投件的处罚信息,涉及圆通、韵达、中通、申通、极兔等品牌。
济南市邮政管理局披露处罚信息。
进入11月后,济南市邮政管理局连续针对快递企业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行为开出11张罚单,涉及圆通、韵达、中通、申通、极兔等多家品牌企业,处罚金额多为500元,最高达2000元。
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
具体来看:
第二十八条规定,收件人可以签字或者其他易于辨认、保存的明示方式确认收到快件,也可指定代收人验收快件和确认收到快件。
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第五十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
(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仍“不告而投”?快递小哥说出原因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实施了半年多,《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包括“三通一达”在内的多家快递公司仍存在“擅自投放”“不告而投”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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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中国消费者报等
审核/梁剑锋 王中 编辑/王莹 校对/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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