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云南省“大理杯”围棋公开赛暨大理州第五届“大理杯”围棋公开赛竞赛规程(最高授予6段)
文摘
2024-11-04 13:13
上海
首届云南省“大理杯”围棋公开赛暨大理州第五届“大理杯”围棋公开赛竞赛规程持有中国围棋协会认定、云南省围棋协会授予的1段—4段证书的云南省在读中小学生、幼儿。持有中国围棋协会认定、云南省围棋协会授予的证书的云南省在读中小学生、幼儿。(二)公开组采用积分编排制,段、级位组采用麦克马洪积分制,轮次根据各组参赛人数确定。第一名奖金10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至八名800元,第九至十六名400元。2、段位组奖励前3名,奖金:第一名6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200元。3、级位组奖励前6名,奖金:第一、二名300元,第三、四名200元,第五、六名100元。(1)、公开组:业余5段人数达到50人,授予5段第一名6段称号。(2)、段位组中除4段按照参赛人数的7%升为5段,其他等级升段率不低于40%,具体办法见附件2。(3)、5级-1级级位组升级率不低于60%,具体办法见附件2。(4)、无等级—5级级位组升段率不低于60%,具体办法见附件2。(三)报名费:公开组230元/人,少儿组150元/人。(五)赛前提交安全承诺书,参赛期间及往返途中安全自负。酒店入住费用两个标准:一种为每人每天200元(含3餐费用),一种为每人每天260元(含3餐费用),为方便比赛顺利进行,原则上要求外地棋手全部入住。(一)仲裁委员:李方明、陆军、邱继红、丁伟、段嵘。十三、未尽事宜另行公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