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深化城乡融合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沐川县深化城乡融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七条措施》。
二、适用人群
符合《沐川县深化城乡融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七条措施》的要求,于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户。购房家庭选定参与补贴措施的新建商品住房意向房源后,直接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处领取审批表,由开发企业指导完成填写,开发企业收集齐材料初审后集中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申请时按申报类别提供下列材料:
1.申报农村户籍购房补贴的。提供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共同购房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能证明为家庭成员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申报二孩及多孩家庭补贴的。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户籍页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为收养的,提供依法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诉讼离婚的提供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申报改善型住房补贴的。提供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共同购房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为家庭成员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产查询证明;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在职(退休)情况证明。
4.申报市场主体购房的。提供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共同购房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为家庭成员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缴税证明。5.申报外地户籍购房的。提供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共同购房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能证明为家庭成员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申报城镇户籍购首套房的。提供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共同购房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能证明为家庭成员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无房查询证明。7.申报高素质人才补贴的。提供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共同购房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能证明为家庭成员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工作证明;硕士、博士应提供学位证明,并经学信网核查确认;具有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1.初审:申报二孩及多孩家庭补贴的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初审;申报市场主体购房补贴的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初审;申报高素质人才补贴的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初审。其余申报类型购房人提供所需材料后,由开发企业完成初审。
2.核定:相关部门和开发企业初审后报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后发放《购房补贴兑换券》。购房户凭《购房补贴兑换券》同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实际总价签订购房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如购房户需按揭购房,补贴资金必须全额用于首付;如购房户全款购房,补贴资金在总价中抵扣。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时间:09:00-18:00
刘 敏:13990631731
咨询地址:沐川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沐溪镇沐源路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