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
《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明确了2025年高考报名的
具体内容和相关安排
2025年四川省普通高考
实行“3+1+2”模式
不再分文理科
我省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对口招生考试考生,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考生、体育专业单招考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以及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等)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其中,在校生确需在学籍地报名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中学同意,县(市、区)招考机构批准后方可报名。
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9+3”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毕业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拟享受地域性加分照顾和拟报考与户籍关联的各类计划的考生均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其中,志远班、宏志班、青航班、富民安康班等考生在就读地县(市、区)报名;没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特殊情况的县(市、区),经所属市(州)招考委批准,可在本市(州)相关实施范围内跨县报名。
从2025年起,享受民族地区加分的考生资格条件须符合高中阶段在实施区域内具有连续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不能享受民族地区加分。
“三州七县一区”具备民族地区加分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
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其户籍在2022年8月31日前已在当地)的“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报考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
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以《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和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的考生,均须考生本人在高考网上报名时主动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拟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考生,高考报名时不用申报,志愿填报结束后,由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委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编辑:杜冬丽
编委:许晶晶
副总编辑:张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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