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平台上的一起话题上了小热搜:#男子为骗保开车撞树当场身亡#,这不禁让人想起这么一句话:以前觉得电视剧都是演的,实际上电视剧来源于生活!没想到还真的印证了,咱们先看一段来自央视新闻的视频。(视频来源:@央视新闻)
咱们也简单地来捋一捋整个事件,在今年的2月12日晚,于河南桐柏县发生了一起蹊跷的交通事故。一辆越野车在距离县城约50公里的程湾镇曹河村的下坡拐弯路口处,正面撞上了一棵直径约50厘米粗的杨树,车辆损坏严重,司机当场死亡。
警方调查后发现诸多疑点:一是事故车辆在面临撞车时既没打方向也没刹车,轮胎是垂直的,且驾驶室安全气囊没有打开;二是肇事司机没有系安全带。经调查,这其实是一起涉嫌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车辆保险的案件。原来,犯罪嫌疑人胡某(经营着一家修理厂并从事二手汽车交易)在2024年春节前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一辆二手越野车后,就开始酝酿骗保。此次事故中,由尤某驾车,胡某畅坐在副驾驶押车,胡某则开着白色轿车紧跟其后充当过路人。他们一般选择偏僻路段制造单方事故骗取保险金,然而事发当天司机尤某操作不当,导致自己当场身亡。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2019年以来胡某、胡某畅等人相互勾结,以胡某经营的汽车维修中心为掩护,进行定损维修。利用各保险公司之间理赔信息不互通的壁垒,通过制造保险事故,采取假事故真定损的手段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先后驾驶车辆人为制造追尾、落水、相撞等事故11起。并以“故意制造事故、虚高报价、低价维修”的方式骗取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90余万元,目前三个保险诈骗团伙共计到案16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追赃挽损130余万元。与此同时,一个以犯罪嫌疑人李某为首的车险骗保团伙也被警方查获。据警方查明,2020年以来,李某以“唐城汽车维修店”为掩护,提供车辆并雇佣康某、张某等人作为车手,制造追尾等单方事故骗保。事成后,每起事故给予1000元至5000元作为报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如果骗取保险金的数额较大。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为此网友们在评论区纷纷说出了“经典语录”。这起事件同样也警示了我们,利益的诱惑可能会让人迷失方向,但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权衡利弊。骗保所带来的短期利益与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相比是得不偿失的,不能因一时的贪念而做出错误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