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省内和省外异地就医都需要先备案后就医结算,为了尽可能让您在异地就医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享受报销待遇,请仔细阅读以下备案方式及温馨提示:
自2025年1月1日起(以结算时间为准,如2024入院的患者在2025年结账也需要进行备案),异地就医(含省内和跨省异地)执行先备案后就医结算,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政策。异地就医备案涉及所有医疗类别(含门诊、住院、药店购药)、所有人群都需要备案(昆明市和省本级参保人员在昆明地区就医除外),未备案无法刷卡结算(急诊抢救出院前备案即可)。
备案要求:就诊时间需在备案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之间。
备案方式:
(1)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只能备案跨省异地)
(2)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云南医保”小程序进行自助备案(省内异地患者备案)
(3)致电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备案材料:
按备案小程序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温馨提示:
1、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政策。
2、参保人备案后发生的,符合规定未能直接刷卡结算的异地就医费用,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类别:
(1)省内: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生育医疗费用、药店购药;
(2)跨省:住院、普通门诊、10个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药店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