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石岗小学2024学年秋季新生入学报名通知

文摘   2024-05-02 11:02   广东  

广州市番禺区石岗小学

2024学年秋季新生入学

报名通知



各位家长:

  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及《2024年番禺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招生范围的家长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招生范围



凡在2018年8月31日(含2018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具有石岗东村、石岗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美心社区居委(美心花园、美心东苑、翠拥华庭一期、翠拥华庭二期、美心苑)符合“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海关宿舍符合“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信业(美心)房地产有限公司属下楼盘(美心花园、美心东苑、翠拥华庭一期、翠拥华庭二期、美心苑、信业尚誉华府)一手楼的业主适龄子女;金海御苑“一手楼”的业主适龄子女。



二、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登录 “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记。

网址:http://zs.gzeducms.cn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并签名。

(二)现场报名

非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即信业(美心)房地产有限公司属下楼盘(美心花园、美心东苑、翠拥华庭一期、翠拥华庭二期、美心苑、信业尚誉华府)、金海御苑一手楼的业主适龄子女。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0日14:30-16:00。

报名地点:石岗小学总务室。

需携带的资料(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

(1)适龄子女及其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正反面);

(2)房产证(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适龄子女父母页和适龄子女该页);

(4)信业(美心)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具的购一手楼房证明;

(5)金海御苑购一手楼房证明。

*注意:上述资料齐全(原件、复印件)方作登记。资料按上述顺序整理,用竖式纸质文件装好,在文件袋封面写上孩子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审核资料



1.具体时间安排:2024年5月20日8:30-11:30;2024年5月20日14:30-17:30,(请以收到通知上的具体预约时间为准。)

2.现场审核资料需要携带的资料(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

◆石岗东村、石岗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正反面);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和适龄儿童该页的复印件;

(3)“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的《2024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美心社区居委(美心花园、美心东苑、翠拥华庭一期、翠拥华庭二期、美心苑)、海关宿舍符合“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正反面);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和适龄儿童该页);

(4) “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的《2024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注意:上述资料齐全(原件、复印件)方作登记。资料按上述顺序整理,用竖式纸质文件装好,在文件袋封面写上孩子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四、特别提醒



1.广州市外户籍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学校公众号点击本文底部“阅读原文”,提前下载并填写《新生入学信息表》,现场审核时提交。

2.请家长带上小孩,佩戴口罩,按要求准备好资料前往现场审核。确保您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无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报名或被学校录取而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业主子女,视作放弃该学校学位安排,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该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

4.开学前,家长自行在粤苗APP上对《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进行验证。

5.学校将在6月18日前公布户籍生拟录取结果。

6.详细的招生信息敬请密切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朴校长、曾校长、江主任

电话:84622314


广州市番禺区石岗小学

2024年4月30日





附:番禺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原则




凡小区内配套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解决该小区户籍(含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业主子女)及附近居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读,以及预留用作解决该年段将户籍迁到该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后,如有剩余学位,优先解决在小孩入学当年,该住宅小学近6年(或初中近3年)未有安排小孩入读该小区配套公办小学(或初中)的业主(指购房并在申请入学当年5月31日前收楼且拥有该房产100%份额,下同)子女。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人数超出所剩余学位数,则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如果安排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后还有剩余学位,所剩余的学位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学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未能通过上述安排入读该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业主子女,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入读我区的民办学校。

“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适龄儿童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招生入学规定时间内报名(一般 5 月上旬)。二是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已收楼的房产证明地址一致,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房产 100%份额,适龄儿童入户该址满 1 年以上(计算至入学当年的 8 月 31 日止);或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所对应已收楼的房产属于适龄儿童祖辈,且该祖辈拥有该房产 100%份额,适龄儿童入户该址满 3 年以上(计算至入学当年的 8 月 31 日止)。三是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房产地址在入学当天(以 9 月 1 日为准)的前 6 年 没有安排学生入读对口公办小学(同一父母或祖辈的适龄儿童除外)。考虑到“人户一致”政策的延续性及过渡性,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含当天)为适龄儿童入户时间节点,按照“新人新办法,旧人旧办法”的原则执行。

业主是来穗人员的,必须在广州市办理了《广东省居住证》,才排序安排其子女入读配套公办学校。符合我区“积分申请入学”条件的业主子女,可通过参加我区“积分制入学申请”的办法,申请免费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同时获得小区配套公办学位和“积分制入学申请”学位的业主子女,可自主选择入读该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或“积分制入学申请”安排学位的学校。

各教育指导中心在安排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时,要预留一定的学位,用作解决该年段将户籍迁到该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如果招生报名后才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出预留学位数,则按入户先后顺序安排,超出部分由所在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本学区内其他公办学校。

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商与其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协议的,原则上按协议的相关规定安排业主子女学位。如果符合条件申请入读人数超过学校承载能力的,则参照上述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基本原则排序安排。

不按小区配套公办学校规定招生报名时间报名、或被该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录取而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业主子女,视作放弃该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该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

没有配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住宅小区,如果其业主子女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按地段生资格安排入读附近的公办学校;如果业主子女户籍不属于该住宅小区的,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入读民办学校。如果业主子女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可通过参加我区“积分制入学申请”的办法,申请免费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新生入学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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