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招牌广告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商业广告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由我国古代先秦时期的悬帜广告发展而来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交换活动的频繁,招牌广告的内容逐渐变得丰富起来,其表现形式也开始多样化。中国古代社会的招牌广告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洋溢着丰富多彩的商业民俗气息。
二、招牌广告的萌生
更早的时候呢,整个大市场是封闭的,仅竖着一柄大旗杆,上头随便挂着一面大旗,让远处的人知道市场在哪儿便了。
那时,常有小吏执着鞭子守着市场的门,商人们鱼贯而入,买卖完,即被催着走人。都是流动人口,不能在大市场里扎营,搞个啥店铺之类的。“凡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市之群吏,平肆、展成、奠贾,上旌于思次以令市。”(《周礼地官》)
招牌广告是从先秦时期的悬帜广告发展起来的。悬帜广告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这是坐贾出现以后所采用的一种广告形式。
所以,从宋代开始,商铺才有的招牌。
悬帜广告能够在整个贸易时间内,起着招引顾客的作用。只要人们眼力所及,都能看到迎风飘动的旗帜。它的出现不但说明当时已具备了这种广告形式产生的物质条件(如织染、缝制技术等),而且说明了商人广告宣传意识的增强。同时,由实物广告发展而来的悬物广告也起着招牌广告的作用。它是店铺前悬挂与经营范围有关的物品或习惯性的标志。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记载,西汉文人司马相如与卓文君“俱之临邛,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而令文君当垆。”就是在酒店前垒土为垆,安放酒瓮,卖酒的坐在垆边,称为“当垆”。
垆即是卖酒的标志。其他店铺也有这样的情景。
如中药店的药葫芦(小编注:悬壶济世的由来),铁匠铺前的锄头镰刀等。
当时卖个木梳是多么不容易啊!
三、招牌广告的发展
招牌广告在唐五代时只是集中于官府统一管理的市场内,至宋代 遍及城乡,都市商店几乎每家都有自己的招牌名称。宋代招牌广告的使用非常普遍,其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招牌有横额、竖牌和挂板的多种形式。从宋代张择瑞得《清明上河图》中,也可以看到当时北宋汴京的繁荣和众多商店使用招牌的景象。据有人统计,画面仅汴京州城门外十字街口,就有各家商店设置的招牌、横匾、竖标、广告牌等30余块。同时,广告上也有文有图,文字写明店铺的名称、性质,图案则显示其行业性质。如药店画药葫芦,膏药店画膏药,铁铺门前画钳、刀等标记。
(小编注:跨越千年就有行标这一提法,当然,和幕墙的行业标准还是有些差异的;)
这一时期,招牌广告已成为当时商家最基本的广告形式。招牌广告已不单是局限用文字写出店名,还具有介绍商品,宣传商品的功能。
北宋的《清明上河图》,夜间的立体灯箱招牌。
从《清明上河图》中,还可以看到,在闹市区的赵家药铺门前放有四块招牌。招牌上大致内容是介绍这家医药铺药的功效以及医生医术的高明。
【小药铺】这家店铺门面上悬挂着“赵太丞家”的匾额,猛一看或许会令人误解为哪个国姓大官,实际上是位退休了的老太医,开了家药铺,两个女士正抱着个可爱宝宝看医生,门口还挂有写着“五劳七伤调理科”、“治酒所伤真方集香丸”、“大理中丸医肠胃冷”等字样的竖额广告牌。另外,《清明上河图》中还有悬着“李家输卖”、“杨家应症”等招牌的店铺,其实皆是药铺,卖药,也看病。
且不要小看这些私营小药铺,在大宋,没两把刷子还真开不起来药铺。为啥呢?因为王安石变法时搞了一个“卖药所”,相当于大宋国营药材集团,全国连锁经营,仅在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该所即实现了“岁校出入,得息钱四十万缗,入户部助经费”的盛况,一年的利润是四十万缗,一缗一千文,相当于四个亿的财政收入!而且国营药铺的药价格低、网点多,因此私人药铺只要是能开起来、能挂起招牌的,那绝对是有点真本事的。史书记载,西夏国、大辽国的外交官们每次来东京,回国必带之物便是这东京中小药铺的丸药。
这家店铺就是家羊肉馆,招牌上写着“孙羊店”,店主姓孙,旁边还挂着“斤六十足”的广告牌,意思就是“一斤六百钱,斤两绝对够”。店主正磨刀霍霍,已经切好的羊肉肋条挂在店里架子上。可惜羊肉太贵,又或者是还没到饭点儿,食客寥寥。
此外,《梦梁录·茶肆》条里也载有“俞七郎茶坊”、“蒋检阅茶肆”等招牌名。这些店铺的名字招牌使人一看就明白茶坊的性质特征。
(小编注:灯笼店招或许是今天夜景照明设计的开山鼻祖;)
随着商业的发展,商业竞争的激烈,店铺的门面修饰也成为广告竞争的主要手段,起到了招牌广告的作用。《东京梦华录》说:汴京城内,“御街东朱雀门外,西通新门瓦子,以南杀猪巷,亦妓馆以南东西两教坊,余皆居民或茶坊。街心市井,至夜尤盛,过龙津桥南去,路心又设朱漆杈子如前”。这杈子,是用红绿木条制成,固定临街房屋之外,用以阻挠人马成为茶楼的装饰,这是门外装饰。又有“凡京师酒店,门首皆缚彩楼、欢门。”这里所说的彩楼、欢门,是一种商店门面的装潢,它使商店的门面别具一格,各具特色,便于人们识别,期中彩楼是永久的广告设施,一般在节日时重新加以修饰,以增添喜庆色彩,营造商业气氛。
(小编注: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主入口造型前卫和精细装修,起到吸引客流进入商业综合体的作用,古今商业,殊途同归;)
四、招牌广告的进一步发展
明清时期,招牌广告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招牌广告无论从内容或形式上看,都更趋成熟。招牌的式样、色彩也更为丰富多彩,制做的材料也多种多样,而招牌文字也赋予了特定内涵。
一般情况下,店铺招牌的位置有三种情况。
① 平行放置。店铺招牌设置在店面正上方的平行位置。
② 垂直放置。有时候店铺的招牌与店面垂直而立于侧面。
③ 纵横放置。也有的悬挂在零售店正面与侧面墙上。如果零售店处于交叉路口,最好每侧上方均应安置有招牌,使来自不同方向的行人均能从远处看到。
至明清时期,招牌已不再以单调的姓氏或街坊的名字作为内容,而且赋予招牌文字以特定内涵。该时期的招牌注重以儒家“以义取利”的思想为主导,在商业招牌广告中折射出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精髓,因而在商业活动中表现为讲究商业道德和商店信誉。许多商家把儒家提倡的“仁”、“义”、“德”、“信”等作为字号,刻写于牌额之上,高悬于店外,公之于众。如“同仁堂”、“全聚德”等等,诸如此类。
此外,在招牌的含义上有的选用吉祥如意为主题。如“内联升”、“庆丰润”、“宝丰”、“吉隆顺”等等。
开业于咸丰三年(1853年)的内联升鞋店,其招牌上除了书写“内联升”三个大字之外,还画上云朵托起的高靴和鞋子。图文并茂的招牌不仅告诉人们这里可以制作靴鞋,而且还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穿了“内联升”的鞋,能够步入仕途,平步青云,连连晋升,青云直上。在招牌的内容上,还采用与商店商品有关的历史故事为主题。
清代北京“都一处烧麦馆”的招牌也有一段来历,据说,“都一处”这三个字是出自乾隆皇帝的御笔亲书。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除夕夜,亥时,有一主二仆来到一家酒店饮酒,客人环视四周,得知小酒店还没有字号,便起了个“都一处”的名字。一个月后,10多个太监给酒店送来了一块匾额,店主这才知道除夕夜来的是乾隆皇帝,从此“都一处”的招牌闻名天下。
五、国外的店招发展
在同一历史时期,欧洲的店招喜用金银铜铁,中国的店招喜用木竹麻布,主要是就地取材的材料差异,也是工业化进程和文化审美不同的结果。
香港夜市
东京夜市
台湾夜市
上海南京路
六、 小结
中国古代的招牌广告是中国古代商业广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还是现代商业广告的基本形式之一。它的萌生和演化,既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商品经济和商品交换日趋繁荣的历史进程,也显示了古代商人对广告表现方法、手段的总结及广告艺术形式的加工、提炼过程,同时也从一个角度折射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商业民俗和商业文化。
番外小文:
对于幕墙设计来说,幕墙的结构体系与店招进行一体化设计,为商业店招标识预留合理有效的支撑条件和密封防水系统,都是幕墙前期设计阶段需要充分考量的因素;结合后期招商情况合理预留,避免后期直接在幕墙装饰面(龙骨或者面板)直接固定实体店招的情况,避免店招对于往来人员的伤害;在有些城市,由于一些门店的广告牌年久失修,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夏秋季节雨水多,并时常伴有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强降雨和大风吹刮,更容易造成一些原本就不太牢固的广告牌随时会出现脱落现象,而一旦不慎掉落砸到路人,后果不堪设想。
加强幕墙与其他专业的一体化设计,尤其是后期可能出现的拆改和二次施工的情况;物业公司需要有更多的专业人员来把关,而不是收了装修押金了之;很多内装的安装系统是完全不适用外装饰的,环境不同,荷载不同,主要是造成的伤害差异也很大。或许前期工作做得多一些,相关行业的从业者(设计 开发商 物业 工商 城管 商家等)多思考和行动一些,或许很多伤害就可以避免。后期运维阶段加大对广告牌的检查和巡查,特别是台风或暴雨来临之前,更要加强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而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装不合理,超重超宽超负荷的广告牌要及时督促商家予以拆除及时更换,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依据过错推定原则,一旦店招砸伤路人,店家将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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