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优化民企发展环境?听听委员的高招

文摘   2024-11-01 11:31   辽宁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10月31日,在省政协“加强法治建设,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月度协商座谈会上,部分政协委员、省工商联会员和专家学者积极建言。大家认为,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堵点问题,如市场准入存在“隐形壁垒”、要素获取不公平、政策不确定性大、所有制歧视等。聚焦民营企业需求,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是辽宁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现实需要。


杨新立,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省委会副主委,省人民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

杨新立委员认为,政府“放管服”改革还不到位,各地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各部门不能完全做到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企业运营成本。她建议,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争取尽快形成部门协同、数据共享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节约运营成本。

刘政伟,省工商联执委、法律服务委员会法律顾问,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主任
“制度供给仍需加强。”省工商联执委刘政伟表示,部分惠企政策操作性不强、知晓率不高、落实不到位,企业反映“看得见却够不着”,获得感不足。他建议,探索成立省市县三级层面民营经济服务中心,整合各部门政策兑现事项,构建政策宣传解读体系、实现政策兑现集成服务。

刘为民,省政协委员、民进丹东市委会主委

刘为民委员认为,应持续优化产业园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我省民营企业集聚发展。他建议,以法治思维引领园区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以依法创新让园区办事更方便,用制度减法剪去条条框框束缚,力求做到规则清晰可把握,司法公正可依赖、行政诚信可预期。

张鑫辉,省政协委员、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至关重要。”张鑫辉委员建议法院提高涉企案件诉讼效率,为涉企案件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门诊式快速审结各类涉企纠纷;针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使具体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穿财产保全过程。

马驰,省政协委员、和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要有效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马驰委员认为,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明确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操作流程。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货物、服务所形成的账款拖欠,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司法工作力度,高效办理拖欠案件。
何宜群,朝阳市政协委员、市融媒体中心电视编辑部副主任
何宜群委员表示,要找准审判与服务的“公平秤”,切实加大对涉企案件的审执工作力度,尽力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全面保护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对重点企业、暂时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依法审慎采取惩戒措施,给予宽限期,及时采取信用修复措施。
左佳,省委党校政府治理研究所主任,省重点新型智库政府治理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省委党校政府治理研究所主任左佳认为,应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入手,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她建议,提升政策法规的覆盖面和实用性,建立快速响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加速推进“一网通办”改革,确保“全市通办”、“跨省通办”全面落地,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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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辽望·辽宁日报

记者&摄影|赵静

编辑 | 张晔

审核 | 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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