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受理旧房装修、厨卫改造使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

政务   2024-10-10 15:15   浙江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江省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文件要求,我局负责的旧房装修、厨卫改造使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工作,前期补贴资金额度已使用完,现将暂停情况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受理我市范围内相关政策补贴及备案申请。后续有新增加补贴资金额度,另行公布。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0日

 

来源丨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丨陈婵

一审丨龚献 赵倩

二审丨陈丰 丁嘉露

终审丨王寅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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