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杭州|艺创小镇投资指南

政务   2024-08-28 20:01   浙江  


艺创小镇,由西湖区、中国美术学院、浙江音乐学院三方合作打造,采取“政府主导、两院参与”的创新模式共建,获评中国(之江)视听创新创业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荣誉。小镇是全国唯一一个以艺术创意为特色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全省首个由城中村改造而成的文化创意艺术街区,致力于打造“浙江文化产业第一镇”。


这里有什么类型的产业集聚?又给予企业哪些政策支持?一起跟投促君来看看吧!一文获得全方位的艺创小镇投资指南。





PART.1
产业生态

围绕“艺术+”产业,依托中国美术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和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三所高校,发挥“名区、名校”双联动效应,聚集平面设计、动漫游戏、影视科技、数字文化等产业。


目前,小镇集聚了上影股份中南总部、央视电影频道杭州基地、追光动画、游科互动、艺高文化、时光坐标等3000余家文创企业。


小镇企业承担了多项国家级项目设计和制作,如杭州亚运会Logo“潮涌”、奖牌“湖山”、火炬“薪火”和官方礼仪服装“云舒霞卷”,G20杭州峰会会标,“最忆是杭州”G20文艺晚会背景扇子动态制作等国家级项目。


由小镇企业出品的佳作名品频出,游戏科学开发的《黑神话:悟空》多次登顶全球最大游戏发行平台Steam的全球热销榜,上线一周全平台销量已超过1000万套;追光(杭州)影业共同出品的动画电影《长安三万里》斩获18.24亿票房并荣获金鸡奖最佳美术片;余几文创徐淑凯获得第十四届中国摄影金像奖;刘健导演的《大世界》和金行征导演的《罗长姐》分别荣获54届台湾金马奖最佳动画片和入围金马奖最佳纪录片。




PART.2
地理区位

小镇地处浙江省之江文化产业带核心区,毗邻之江文化中心,北至转塘横街,东至杭富路(现洙泗路),南至石龙山南侧,西至灵龙路,规划面积3.5平方公里,并贯通紫之隧道、之江路、地铁6号线等交通设施。





PART.3
重点平台



凤凰·创意国际

全国首个以水泥厂改造而来的文化创意园、杭州市首批文化创意产业园,已入驻包括北斗星、九月九号、花果山等一批国内文艺创作领域的领军企业。



凤凰·创意大厦

设有全省第一家位于特色小镇的网络影视剧审查中心,已入驻包括传影文化、佰影科技等一大批在国内文艺视听创作领域的领军企业。



象山艺术公社

占地540亩,由59幢独栋民居改建,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是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规划发布后第一个建成的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招引、培育文化名家和数字文化头部企业,是西湖区扶持艺术创作、发展总部经济的主阵地之一。





PART.4
特色资源



艺术类高校资源得天独厚
小镇由西湖区、中国美术学院、浙江音乐学院三方合作打造,规划区域也包括了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浙江音乐学院两所艺术类高校,产教融合成为小镇发展的一大特色。


文创人才汇集

目前,小镇集聚蔡志忠、何见平、吴海燕、杨奇瑞等数十位高端文创领军人才,拥有设计服务、现代传媒、艺术品、动漫游戏、信息科技等为主导的文创中高级职称人才1100余人,创新创业的国内外硕、博士200余人。



特色活动丰富

创新推出“10+100”的“乐享生活·艺创未来”节展活动品牌,成功举办2021中国视听创新创业大会暨“视听西湖”高峰论坛、文艺两新大会等“国字号”盛会,并常态化举办凤凰艺市、凤凰光影艺术周等活动,每年吸引全球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5万余艺术人士参加。




PART.5
政策支持



关于加快西湖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意见

(一)吸引优质文化企业落户


1、符合西湖区文化产业发展导向的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文化企业,给予办公用房租赁补助。


(二)支持优质企业发展


2、首次认定为国家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奖励50万元。


3、首次纳入统计的“小升规”文化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补助。


4、支持文化企业积极引入创投机构或股权投资机构。


(三)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发展


5、被新授予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或同等荣誉)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50万元、30万元奖励。


(四)支持文化精品创作


6、对通过西湖区申报,获得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杭州市文艺精品工程创作扶持项目的,按照资助金额50%给予配套资助。


7、对在西湖区申报,公开播映、发行的原创影视作品获得国家级、省级重大奖项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


8、对通过西湖区申报,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五个一工程”奖的原创作品,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5万元的奖励。


(五)支持影视业发展


9、区内影视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投资备案立项制作的原创电影在国内院线首映的,给予奖励10万元。


10、区内影视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投资备案立项制作的电视剧、纪录片、综艺节目等电视节目,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黄金时段首次播出的,每集奖励6万元。


11、区内影视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或主要出品方参与投资制作,在国内主要视频网站上线播出的网络剧等给予一定奖励。


12、影视后期制作公司承接单部影视作品费用达到 100 万元及以上的,按单部影视作品后期制作费用的10%给予后期制作公司最高50万元的资助。


13、对一个年度内影视文化出口金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且出口金额在全区排名前三的影视文化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六)支持数字文化业发展


14、对由数字阅读、数字出版企业公开出版发行的原创文学作品,发行量在5万册以上的,每部作品给予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


15、支持著作权登记。鼓励文创企业及其员工对原创文艺作品进行知识产权、著作权登记,每件作品奖励200元。


16、对原创游戏软件的开发,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且年度销售额首次达3000万元以上的,按照软件开发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17、支持电竞场馆建设。


(七)支持设计服务业发展


18、原创工业设计、广告设计、视觉设计作品首次获得世界设计大奖、国内权威设计奖项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八)支持会展演艺业发展



关于进一步推进艺创小镇产业集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鼓励文化创新人才落户


1、高校教师主导创办的文化企业租用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及小镇范围内其他办公用房的,给一定房租补助


2、由中国美术学院、浙江音乐学院推荐,艺创小镇牵头组织评审,每年各确定不超过5家师生自主创业成功典型企业,每家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3、国家、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及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D类即市级领军人才级别以上的,或获得国际国内权威机构颁发的权威奖项个人获奖者(如国际A类电影节、全国常设性文艺奖项等),每年在小镇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每年举办学术活动或个人展览不少于3场,带入相关产业、获奖作品不少于3件的,给予一定房租补助


(二)引育优质文化企业集聚


4、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的动漫、游戏、元宇宙、直播、网络微短剧等数字文化企业,经评审认定,给予一定房租补助,原则上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5、支持科技型、平台型文化企业发展。


三)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6、支持重点企业发展。


7、支持文化精品创作。通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立项备案的(动画)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等作品,按照开发进度给予第一出品方20万元的立项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8、支持影视后期制作、宣发。区内影视后期公司承接单部影视作品视效制作费用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按单部影视作品后期制作费用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单个公司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9、支持新媒体视听产业发展。


10、鼓励游戏产业发展。


11、鼓励艺术品交易、文创潮玩衍生品、原创设计产品开发销售。


(四)支持文化企业投融资服务


12、建立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


(五)支持艺创文化品牌建设


13、对由小镇文化企业主办或承办,且举办地设在艺创小镇内,在全国乃至全球有较大影响的文化产业特色活动、展会、品牌赛事等,开展年度品牌活动遴选,以活动主题、内容、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情况等内容开展评审,择优按活动实际支出50%,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特别重大的,可视情加大奖励力度。



艺创小镇扶持网络微短剧产业政策

(一)为入驻微短剧企业提供房租补助


1、对新设立或新引进并入驻小镇凤凰创意国际、凤凰创意大厦、象山艺术公社,且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平台型(APP、小程序)微短剧企业,给予一定房租补助。


2、对入驻小镇的微短剧企业,年内按照实际规模给予房租补助。


()为微短剧企业提供项目支持


3、在小镇范围内新设立或新引进的微短剧等视听企业,给予一定项目资助。


4、原创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微短剧并公开发行播映的,每部给予1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80万元。


(三)为微短剧企业提供分成奖励


5、小镇内影视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或主要出品方参与投资制作,在国内主要视频网站(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芒果TV、哔哩哔哩等)上线播出的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综艺、微短剧节目,分账金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1%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6、小镇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原创影视、文学、视听等作品,发布在国家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新媒体平台上,单一合同金额或实际分成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按其首年度实际收入最高5%给予原创作品开发单位补助,每部作品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为微短剧企业提供创作奖励


7、在西湖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中对重点微短剧作品给予重点支持,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入额50%的资助。


8、支持文化精品创作。通过广电部门备案的网络微短剧作品,按照开发进度给予备案方3万元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扶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五)为微短剧企业提供后期制作补助和宣发奖励


9、支持影视后期制作、宣发。


六)为微短剧企业提供相关配套支持


10、依托浙江省网络微短剧西湖审查分中心,对本区微短剧企业提交的备案剧目提供专属通道,即到即审,确保审核时效和通过率,全力保障精品微短剧创作;优质微短剧企业优先推荐至上影新世野基金和省文投卓文基金给予支持;优先支持微短剧在虚拟摄影棚相关拍摄活动。



环之江文化创新圈“五类十条”产业政策

()支持高校科艺融合创新项目落户


1、高校教师主导创办的文化企业租用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及小镇范围内其他办公用房的,三年内给予一定房租补助。


2、每年评选5家师生自主创业成功典型企业,每家3万元奖励,用于创业项目的经营成本、研发成本等相关费用补助。


(二)支持高校师生创业孵化


3、在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设立大学生创业营地。


(三)支持高校科艺融合成果研发转化


4、鼓励科艺融合成果转化研发。对符合条件的AI相关文化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虚拟现实技术研发、互联网社交和文化电商平台等文化科技相关企业,经评审认定可按研发投入的1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研发补助。


5、对获得投资机构投资额累计达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以上的文化科技企业,分别给予一定补助。


(四)支持高校科艺融合精品创作


6、获得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立项资助或入选杭州市文艺精品工程创作扶持项目的广播电视艺术类、视觉艺术类作品,按照资助金额50%给予配套资助。


7、通过广电部门立项备案的影视(动画)作品,给予每部作品立项方20万元的立项扶持,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通过备案的网络微短剧作品,给予每部作品备案方3万元的备案扶持,单个企业最高30万元。


8、鼓励文创潮玩衍生品、原创设计产品开发销售。围绕影视、动漫、游戏等开发的原创衍生品单项年度销售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销售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五)支持高校科艺融合创业企业做大做强


9、首次纳入统计的小升规科艺融合类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补助。


10、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甲级、乙级资质或新认定为甲级、乙级资质的行业领先创意设计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PART.6
联系方式

招商热线:0571-89511233、89511229




往期推荐


 杭州总部经济2.0版,透露了怎样的城市发展新思路?
● 重要!中办国办发文,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虽已千岁,活力第一!杭州这条街道,是怎么做到“又老又年轻”的?
 千亿级企业增至14家,2024杭州百强企业榜发布

杭州市投资促进局
以投资视角,与你共话杭城。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