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种劳动争议详解!面对仲裁该怎么办?

职场   2024-09-12 07:15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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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家川

劳动争议就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者是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所引起的一些争议。


劳动争议类型
因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我们的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也要符合劳动年龄的条件,有行为能力,特别是我们的企业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劳动者一定是要年满16周岁,如果是文艺体育还有一些特种公益单位,它需要用一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时一定要记得履行相关的手续,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的第二个要件就是劳动者已经提供了劳动行为,实际上也成为了用人单位的一员。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试用期的标准?

订立劳动合同,我们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还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一定要具备双方的就是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的具体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这些必要的条款,特别是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劳动报酬的这些规定,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如果是不满6个月,不得设置试用期。如果是满6个月不满1年的,那试用期是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的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的期限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就说我们最长的1个时间就是6个月,所以说我们一定要注意,试用期的约定一定是要符合法律的约定的,用人单位也不能以各种的理由去延长试用期。

我们的用人单位还是要注意一点,和同一个劳动者只能有一个试用期。比如说一个劳动者,因为各种原因从本单位离职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又入职了,这个时候我们就不能再重新约定一个试用期了。

因服务期、竞业限制发生的争议

什么是服务期?

约定一个服务期,就是我为你提供培训费用,但是你必须要在我们这里服务期满一定的时间,如果签订了这个协议,劳动者违反了约定,除非有特定的理由,比如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没有缴纳社保,这些特定情况以外,劳动者都应依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什么是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一般是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比如说他的工作岗位可以接触到公司的商业机密、技术上的秘密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或者单独签一个保密协议去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我们可以约定在多长时间之内,你不可以从事竞品公司或者是有竞争的业务。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年休假的标准?

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是不能超过8个小时,平均来说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4个小时,休息和休假也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

带薪年休假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的规定,如果你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不满10年的年休假是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是10天;满10满20年,年休假是15天。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

如果是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倍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支付不低于工资两倍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要支付不低于工资三倍的工资报酬。

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哪些不属于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者是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我们经常说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还有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像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这些不属于劳动报酬的。

还有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以及国家根据相关的规定发放的一些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这些不属于劳动报酬的。

经济补偿的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根据我们国家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要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照1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不满6个月的是半个月工资标准,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那支付的经济补偿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去支付。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就是 N一般来说最多就是12年,接下来就是赔偿金的这部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是要按照经济补偿金两倍的标准向劳动者去支付赔偿金。

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

社保包括哪些险种?

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

社会保险是否包含公积金?

因缴纳公积金所产生的争议,比如说没有缴纳公积金,它不是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我们要到相关的公积金的主管部门去进行处理。

因除名、辞职和辞退、离职发生的争议

可以按自动离职处理的情形?

因为劳动者本人的原因不辞而别,比如身体素质、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还有家庭变故、生活环境发生重大的改变等等,他可能自己不辞而别,这种情况就可以按照自动离职去处理。

因工伤待遇发生的争议

工伤认定标准?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我们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当中规定了工伤认定的标准,对于遭受工伤的职工来说,工伤待遇其实是算作一种形式的补偿。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交通食宿康复治疗辅助器具的一些护理费用等等。如果是有涉及到伤残补助的话,需要按照我们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去对应。

非因工伤亡或患病待遇发生的争议

这里的伤亡原因只要跟工作没有关系,它都属于是非因工伤亡。比如地震、火灾、人身伤害、自杀等等,这些都属于非因公伤亡情况。非因公死亡的待遇一般包括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如果说符合领取条件的,还有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的补助等,这些都是非因工伤亡或患病的一些待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争议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仲裁,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的申请和受理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的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当事人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仲裁的双方当事人;

2.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3.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劳动仲裁案件代理人

1.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2.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3.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劳动仲裁的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哪些情况劳动仲裁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以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劳动仲裁的程序

申请人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提交答辩状,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开庭,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开庭5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

裁决,45日内作出裁决。

仲裁申请的撤回,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先予执行,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有申请、答辩、变更、撤回仲裁申请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3.有申请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

4.有请求传唤证人,请求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5.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6.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的,有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1)有遵守劳动仲裁程序和仲裁纪律的义务;

(2)有提供证人、证据的义务;

(3)有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询问的义务;

(4)有承担履行生效的裁决书、调解书的义务。

疫情期间如何进行仲裁

因受疫情影响,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可依法适用有关仲裁时效中止、受影响的期限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的规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疫情期间,应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当事人可采用网络、邮递等方式提交资料。可采取视频审理、书面审理等方式处理,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因为疫情防控不能参加仲裁庭审怎么办?
可依法适用仲裁程序中止的规定,待相应情形消失后安排审理。(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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