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的理念,将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等工业产品领域违法行为纳入“铁拳”行动重点打击任务,坚决落实有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求,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严惩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昌江区某车行销售未按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电动自行车案
案例二:乐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乐平市某电动车经营部销售与认证书不一致的电动两轮摩托车蓄电池案
案例三:浮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浮梁县某车行未按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擅自销售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10月21日,浮梁县市场监管局对浮梁县某车行未按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擅自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四:浮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浮梁县某摩托修理部未按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擅自销售电动自行车案
案例五:景德镇市昌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昌江区某车行销售的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蓄电池与强制性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不一致案
案例六:景德镇市珠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办珠山区某电动车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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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周倩颖
一审:姜 群
二审:姜 群
编辑:刘珂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