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实做细“抓前段、治未病”,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汶上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前调解新模式,组建执前督促与调解团队,为执前调解注入活水源头,并于近日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吴某与刘某素不相识,二人之间无经济往来,亦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2021年7月,吴某在购买理财基金,因操作失误将12950元转账至刘某的银行账户。经多次联系刘某拒不返还。后吴某诉至本院,经判决刘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吴某1295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了解了案情后,执前调解团队的法官立刻联系了刘某,但刘某态度强硬,并不同意还款。调解法官见刘某的抵触情绪较大,遂转变调解方式,通过刘某的家人来协助促成调解,并在调解期间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承担的严重后果,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当即履行了还款义务。
“小”案件服务“大”民生。下一步,汶上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探索更加精细化的“执前调解”“执前督促”等全流程、系统化的执行工作模式,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供稿:执行局
编辑:胡璇
初审:王博
终审:孟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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