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人民网:山东汶上发挥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作用 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文摘   2024-10-25 18:43   山东  


近期,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与汶上县第二实验中学联合成立了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以“抓前端、治未病、护成长、守安全”为主线,将法治思维融入校园、学生和课堂管理中来,着力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上下功夫、见成效、树亮点。相关经验做法在人民网发表。

全文如下:

近期,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与汶上县第二实验中学联合成立了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以“抓前端、治未病、护成长、守安全”为主线,将法治思维融入校园、学生和课堂管理中来,着力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上下功夫、见成效、树亮点。

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该院把青少年作为重点普法对象,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重点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开学第一课”“法律进学校”等活动。通过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其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树立法治信仰,提高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提供青少年法律咨询服务。深入学生群体,提供面对面法律咨询,解答学生法律疑惑,帮助学生解决问题。特别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加大答疑解惑力度,同时讲解法律法规,教授其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途径。发放校园欺凌举报联系卡,鼓励学生向校园欺凌说“不”,教育孩子们勇敢面对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孩子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爱。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学生家长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例,深刻剖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理特征、犯罪行为、家庭成因及家庭教育缺失后出现的行为模式,用家庭教育缺失引发刑事案件的惨痛教训,引导监护人以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和行为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增强家庭教育意识,明确家庭教育定位,提高家庭教育素养,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正确教育未成年人。

做实涉校纠纷未诉化解。涉校纠纷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主体不仅涉及学生、家长、学校,还涉及保险公司等机构,且各方前期往往缺乏有效沟通,矛盾较易激化,案件调解难度也比较大。城郊法庭依托先议办公室,与二实中建立常态化沟通及信息、线索共享机制,为涉校纠纷提供专业化法律指导,妥善、慎重化解涉校园纠纷,力争实现问题早干预、矛盾不出校,实现此类纠纷未诉先议。

编辑:胡璇

审核:王博

终审:孟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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