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就业工作部署,全力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营造公益性岗位“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根据《关于印发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8〕73号)和《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知》(青财社字〔2020〕1833号)文件要求,结合海东市市直单位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此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共19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推荐、用人考核、公示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具有海东市户籍或居住证,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6.工作岗位需要的其他人员。
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报名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申请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相关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址:海东市就业服务局就业创业部318室
(三)咨询电话:0972-8615729 0972-8615530
附件:2024年海东市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表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
监制/张孝安 审核/张生坚
编辑/魏 祯 排版/马小丽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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