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党的民族工作知识问答(四)

政务   2024-10-08 17:56   青海  

36. 《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进()、进()、进()、进()、进()、进()、进()、进()和进()等,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家庭,引导各民族加深了解、增进团结、共同进步。

答: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市场,军营、家庭,网络、宗教活动场所。

37. 《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五条规定,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行(    )、(    )、(     )、(    )的工作机制。

答: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38.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   )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答:理想、信念、情感、文化。

39.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坚决反对 (   ),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

答: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

40. “四个共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我国辽阔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悠久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灿烂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伟大民族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

41. 青海世居民族主要有哪些?

答:汉族、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蒙古族。

42. 《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   )等制度实施,不得利用宗教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公民生产生活。

答: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生育政策。

43. 《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地域、族别、宗教信仰以及其他因素为由,排斥、歧视和人为设置障碍,侵害各民族公民(   )的权利。

答:平等参与社会治理、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44. 《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禁止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信息等方面出现(   )的内容。

答:侵害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

45. 《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禁止制作、表演、传播含有(   )等内容的节目。

答:侵害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

46. 《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机场、车站、医院、商场、宾馆、旅游景区(点)等公共服务场所应当向各民族公民提供平等服务,不得以(   )等为由,歧视、变相歧视或者拒绝提供服务。

答:地域、族别、宗教信仰、风俗习惯




来源:中共青海省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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