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司法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和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广泛融合各方力量,创新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有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
与西青法院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诉前调解案件流转、调解、确认等机制,将人民调解引进诉讼流程,推动形成初级诉调对接机制。通过“在线法院”平台将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特邀调委会引进,在线上进行案件委派流转;采取“四个一”模式(即一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一名人民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由组内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直接进行业务指导与案件的流转工作,提高审判效率。在初级诉调对接基础上,沟通建立法庭与司法所的联调对接,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目前,西青区基本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诉前调解为主力、司法确认为后盾的司、法联动诉调衔接机制。
持续实践探索在交通事故类纠纷类型中的警调衔接机制,以西青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根”,依据区域特点,在公安局西青分局交通警察支队杨柳青大队、张家窝大队、开发区大队设立3个调解工作室,逐步形成“交警判责—调解结案”的工作衔接模式。随着基层派出所面临各种矛盾纠纷的日益增多、调解需求不断增大,区司法局与公安机关随即进行“警调衔接”新探索,在各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立“公调对接工作室”,为基层派出所分担了一批非警务类警情,极大地节省了警力资源。西青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被天津市评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由于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企业的发展转型,劳动纠纷在全区各类纠纷中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区司法局与区人社局就劳调对接机制开展合作,设立西青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入驻西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对接模式上,劳调对接采取仲裁院对接调委会的模式,对于适合进行人民调解的案件由仲裁院委派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内部再将案件分配至各人民调解员手中,进行调解工作。2023年,西青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来源:天津司法、西青区司法局
编辑:范爱红
审核:韩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