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报道了由和平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移送至我院,经审查发现,耿某等人盗出的真酒交由蔡某代为销售,而每次调包高档白酒时,也是由蔡某从周某出先购买相应数量的假酒,再送至耿某处将假酒入库,形成一条销售假酒的黑链条。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诚信是员工的职业操守,也是一个人在社会中立足、与人交往的坚实基础,任何“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行为都难逃法网。任何企图使用“偷天换日”的非法手段、有不劳而获的贪念,都可能导致终身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