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泸州融媒记者从江阳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获悉,按照购房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安排,即日起江阳区开始发放第一批购房惠民消费券,共有131人,共计发放资金79.91万元,可在辖区内218家门店消费。
本次购房惠民消费券发放,按申请和审核先后顺序依次进行,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通过手机“翼支付APP”活动页面申领消费券,以及了解更多活动细则,享受政策红利。
消费券可以在江阳区辖区内购房惠民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商户)消费,采用电子消费金形式发放,不限使用次数,不能兑换现金,不能转赠;当消费券可用金额不足以支付时,可采取其他方式由消费者自行补足。本次消费券不设消费门槛,可与商家开展的促销活动叠加使用;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有效,逾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用户可在“翼支付APP—我的—权益金”中查看余额和使用记录,步骤如下:
1.登录翼支付APP
2. 来到首页,点击右下角“我的”
3.点击左上角“权益金”即可查看“消费券金额”
用户可在“翼支付APP—我的—权益金—立即使用—线下商家”中查看周边可使用商家清单及位置。
1.前3步参照“权益金查询”步骤后来到“权益金”界面,第4步点击“立即使用”
2. 点选右下角“线下商家”即可查看附近及对应商家明细
据悉,本次购房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旨在通过实实在在的消费券补贴,激发市场活力,助推消费增长。个人在江阳区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范围内(包括中心半岛、城西组团、城南组团、沙茜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达到申领条件,购房人持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表、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本人身份证到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窗口收件处申请,江阳区将按照购房人实际缴纳契税金额50%的比例发放购房惠民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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