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人观点] 第20241109期 总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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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共同体建构路径差异研究
许文文
编者按:近年来,社区作为治理的“最后一公里”,逐渐成为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内容。而探讨社区治理共同体多元建构路径的差异表象与生成机制,有助于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许文文老师搭建了“情境-主题-行动”分析框架,通过多案例比较研究,发现了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存在主体吸纳型、资源撬动型、居民凝聚型三类典型路径,并且三类路径在联结机制、决策机制、治理绩效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从而丰富了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实践内涵。本期学人专访邀请到许文文老师分享其学术成果背后的故事及研究心得,以飨读者。
PDF全文:点击链接<社区治理共同体建构路径差异研究——以北京市三个社区为例>可下载PDF全文(有效期7天)。
许文文
嘉宾简介:许文文,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共管理系副主任、MPA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基层应急管理专委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基层治理、基层应急,数智治理,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北京市青年骨干人才项目、民政部理论研究项目等部级重要课题十余项,先后在《公共管理学报》《农业经济问题》等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出版学术专著2部、教材2部。获得北京市青年教师调研优秀项目一等奖,民政部部级课题研究成果优秀奖,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优秀精品课程奖等奖项。
1.专访部: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设实际上是通过不同策略手段连接原子化分散个体的过程,在城镇化这一大的时代背景下,构成社区的个体拥有不同的社会背景、利益诉求以及社交网络,面对个体差异化较大的局面,您认为该如何实现社区共同体的构建?
许文文:个体之间的差异化已经深入到了价值观念、利益诉求、生活方式等深层次方面,因此,实现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构,需要打造一种基于共同利益和价值的、能协同行动的社区治理“朋友圈”,如下措施可能是有效的。
一是实现利益耦合。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必须找到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共同点并设立共同目标,使不同成员能够在共同目标下形成合力。这一过程的关键在于协商。差异化的个体必须坐下来,以平等的身份和开放的心态,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期望,同时倾听和理解他人的立场和观点,才能找到彼此之间的利益耦合点。
二是培育公共价值。针对多元主体差异化的现状,可以通过开展交流会、培训会等活动,增加交流的机会,从而实现相互理解和彼此接纳,于此同时引导成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此外,也可以鼓励成员积极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共同创造和传承社区的特色文化和历史记忆,最终形成一种积极参与、有序参与的治理文化。
三是塑造行动惯习。当多元主体在社区治理场域有了足够的合作经历时,就会在彼此之间生成默契和信任,涌现出领导者和若干积极分子的角色,形成一些稳定的行为模式和合作规范,这其实也就是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构过程。
四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社区治理共同体建构的根本所在,只有坚持党的引领,才能确保社区治理共同体构建的正确方向和有效推进。而且,党拥有着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强大的组织能力,能够通过思想引领、纪律规范、政治权威等方式,弥合差异化个体之间的鸿沟,为社区治理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专访部:您的研究以北京市为案例采样地点,在现实实践中,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社区建设往往处于失位失能的状态,您如何看待社区共同体建设不力的问题,是地区经济发展在发挥主要作用吗?
许文文:社区建设的失位失能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能单一地归因于地区经济发展。具体来说,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设要受到情景中多重因素的影响,比如当地的社会结构、地区的治理制度、基层治理主体的资源与能力、当地的治理文化和价值观等等。但是,经济发展是影响社区建设的基础因素之一。在我看来,经济因素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影响了社区建设过程中的可利用资源,比如经济发达地区的社区可使用的建设经费肯定有优势;二是间接塑造了有关于社区建设的制度,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其社会结构、文化等必然和发展水平低的地区存在差异,为了贴合社会状况,会形成不一样的治理制度。
3.专访部:您通过多案例分析发现社区共同体的建设存在主体吸纳型、资源撬动型、居民凝聚型三类典型路径,基于不同治理情境会产生不同的共同体形成路径,您认为在现代化过程中,社区共同体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吗?
许文文:在现代化过程中,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出现是有其必然性的。很多学者也已经对这一观点进行了论述,可以从四个方面来阐释。
一是多元化社会需要个体整合。在现代化进程中,社会逐渐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个体之间的差异和多样性日益凸显,正因为如此,多元治理主体间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和难以协调,集体行动难以达成。而社区治理共同体将各个主体和要素融入到了一个理性、建制性的共治框架,为这些多元化的个体提供了一个整合的平台,使得他们能够在共同的生活空间中相互理解、包容和协作,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
二是原子化社会亟待价值建构。随着熟人社会的瓦解,个体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和冷漠,公众的认同感、归属感、集体意识和公共精神正逐渐减弱。社区治理共同体的一个重要意蕴就是强调各主体意向的一致性和行动的协同性,通过共同的价值观、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塑造,为原子化的社会提供了价值建构的可能,使得个体能够在共同体的认同中找到归属感和意义。
三是数字化时代推动治理策略创新。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社区治理带来了变革,但也提供了新的挑战。社区治理共同体强调多元主体的协同和共同行动,为数字化手段的使用提供了靶向,让数字治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整体利益,从而实现技术与社会的和谐共生,塑造更加高效、精准和智能的治理格局。
四是风险化时代呼唤有效的应对模式。在乌卡时代,风险演变速度日益加快,传统风险与新兴风险相互关联并共同发生。而社区治理共同体本身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的新型实践样态,以共同承担风险的理念、创新开放的姿态和明确的责任机制等优势,成为了应对风险和挑战的重要模式。
4.专访部:社区作为一个治理单元出现,通常因其强制力不足而面临治理困境,无法有效调配资源争取配合,共同体的建设则能更好地激活多元主体,实现公共价值共创。但激活多元主体的关键性要素各异,您提出社区治理共同体构建路径差异的根源是制度的差异。在社区层面,涌现出的不同制度是被什么主体提出并付诸实践的呢?主体(制度的设计者)提出制度的源头是解决自身需求吗?
许文文:所有社区都存在于特定的制度环境中,不同的制度型塑了不同的治理压力传导路径,进而选择了社区治理共同体构建的不同关键主体,生成了差异化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建构路径。在本项研究中制度的设计者主要指党政力量,而制度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法规、政策、领导注意力等。但所有制度的理解与执行则不能仅仅依靠社区的党政力量,还包括居民、社会组织、企业等多元的主体。这也是为什么,在很多情境下,社区的党政力量在治理绩效压力下,会整合其他治理主体参与社区治理,以确保治理难题的解决。当然,在治理创新时代,有些制度本身就在推动党政力量让渡治理空间,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治理空间,此类制度也同样决定了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出现。
作为公共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党政力量设计基层治理制度的最终目标是推进国家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不仅仅是党政主体的诉求,也是所有相关主体的利益诉求。
5.专访部:在社区治理中,物业公司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作为具备盈利性质的市场行动主体,其参与治理容易受到公共性不足的相关质疑,尤其是业主起诉物业公司的事例层出不穷,也为社区居委会整合社区治理事宜创造了更复杂失序的环境。您认为社区居委会该如何促进社区居民与物业公司的平衡,以实现社区共同体的构建?
许文文:物业管理的确是社区治理的难题之一。我们在调研中也经常看到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与冲突。首先,我们认为在法律层面以及实践层面理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而不是物业公司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解决物业管理难题的根本。但中国的社区是建构中的社区,不是所有的社区都拥有负责的业主委员会,不是所有的业主委员会都有能力与物业公司对话。此种情况下,社区居委会可以发挥一定的功能,在此分享一些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学习到的成功经验:
一是沟通,面对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社区居委会可以组织由居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和业主代表参加的联席会议,就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点进行讨论和协商。这种方式要求社区居委会必须有足够的权威,让业主和物业公司能够理性、有效的进行沟通,实现共赢,而不是激化矛盾。
二是赋能,对于服务意识不高、服务水平低下的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可以引入社会资源,为物业公司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其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或者直接组织物业公司与其他优秀物业公司进行交流与学习,帮助物业公司实现持续发展和创新。面对居民,社区居委会可以帮助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提升业主委员会的责任感、积极性、专业性,帮助其与物业公司对话,以实现与物业公司一同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6.专访部:当社区居民被赋予主角的光彩,其在社区治理中的行动能够极大的提升社区治理效能。请问在未来的社区实践中,是否需要将更多的注意力和制度向公民主体倾斜,推动公民参与从主动到被动,提升公民参与的质量和广度?
许文文:将更多的注意力和制度向居民主体倾斜是必要的。居民是社区治理的主要受益对象,也是社区治理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有时甚至能够承担关键主体的角色,他们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会直接影响治理效果。现实经验表明,在纷繁复杂的基层治理事务中,有很多公共议题非常棘手,党政力量无法解决,或者付出的成本太高,但如果采用居民自治的形式,让居民拥有自己解决问题的机会和能力,不仅能够节省治理成本,还能取得更为明显的成效,而推动居民从被动到主动的关键是治理空间的让渡以及治理资源的赋能。
7.专访部:您提到与西方的合作生产理论对话,中西方基层治理中有哪些相似性和独特特征?这种对话如何帮助理解中国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独特性?是否有跨文化的治理模式或策略值得借鉴?
许文文:之所以与西方的合作生产理论对话,是因为无论是中方还是西方,基层治理都强调多元协同与合作生产,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本身也是有效的合作生产产生的过程。但中西方合作生产在主体范围、组织结构、行动方式等多元维度中是不同的,这在文章中都有详细的分析。例如,中国的基层治理体系主要由党政力量主导和协调实施,同时注重多元参与。党组织作为纽带将治理场域的各个部分串联起来,形成了强大的治理合力。而西方的基层治理更多的依赖社会本身,公民组织和社会团体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组织不仅参与地方事务的决策过程,还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开展公益活动等方式促进社区的发展。因此其合作生产的组织结构形态和行动方式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
本项研究希望依托本土的创新实践案例,提出中国基层治理的有效模式,与西方理论进行对话,也是希望能够凸显中国基层治理模式的独特性。但本项研究并不是一个跨文化治理模式的研究,因此不敢分享任何经验。
(文案:专访部)
(本文编排: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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