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离婚律师:夫妻之间的借款,离婚后还能要求返还吗?

文摘   2024-07-12 19:36   英国  



成功案例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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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离婚律师一直坚持“以最短时间为当事人争取最高利益”为办事原则,特别擅长运用“诉讼+调解”方式为当事人实现委托目的,以“创新调解、双赢谈判、定分止争、共建和谐”为服务宗旨,不断迭代优化谈判技巧,成功调解了数百起婚姻家事案件,实现了双赢乃至多赢的社会效应,深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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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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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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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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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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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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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为保护个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2019年8月,小云与小涛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并且双方当场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其中第五条明确约定小涛婚后向小云借款20万元人民币,现要求从离婚当日起分五年还清。这笔借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涛向小云借款用于买房子和装修,且小涛在离婚时已明确同意返还,但是,小涛至今仍未返还过一分钱,小云无奈之下只能寻求离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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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入


       离婚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案件资料了解基本情况,向当事人询问相关情况,经询问并初步确定了办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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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立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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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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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前调解阶段,积极与被告沟通协商还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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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结果

 律师全程参与并主导双方协商调解,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4月4日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确认小涛尚欠借款金额为138000元,双方同意分三期付款。小云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并认为律师是真正站在客户立场想问题的有职业水准的好律师,坚守阵线,不轻言放弃,为客户节约了时间和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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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点评

     《离婚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协议书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使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后,仍然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婚姻期间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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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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