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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通过网络招聘进入一家位于公园桥附近的公司担任电工。工作了两个月,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及补偿金超过1万元。曾向萨尔图区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然而,在处理期间,仲裁机构以“单位地址不明确”为由,未对其案件立案处理,希望帮助。
根据您的描述,未能成功立案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充分的证据以及劳动关系未被认定。对此,建议如下:
1. 劳动关系的认定:如果您能够提供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将有助于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在无法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监察部门对公司进行调查,以确认劳动关系。
2、关于经济补偿金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工作两个月,依法可以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过,这需要您提供明确的工资基数以及工作时间等相关信息。
石先生的问题已初步了解。未能开庭或立案的原因主要是提供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这影响了案件的处理。针对石先生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责成相关部门展开进一步调查,核实仲裁未立案的具体情况,并结合现有政策规定给出更详细的处理方案。我们承诺此事将跟进到底,争取给石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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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在今年6月份申请了一个就业生活类的补贴。正常情况下,我每个月可以领取500元的补贴,发放六个月。然而,截至目前,我仅在8月份成功领取了一个月的补贴,其余月份的补贴仍未发放。
在这两个政策的交替期间,出现了发放延迟的情况,我们已经对这部分人员进行了数据统计,并申请了专项资金。您在2023年申请并已领取了1个月的补贴,因此在政策升级调整期间,仍然可以继续享受原政策的补贴,直至享受完毕。
我们非常理解您对于补贴发放的关注,在政策转换期间出现了发放延迟的情况,请耐心等待,待专项资金拨付后,我们会尽快处理并确保您能够顺利领取应得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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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肇源茂兴湖渔场的一名职工。我在1993年至1998年期间在该单位工作,共计五年。在这五年中,我有劳务合同和工资流水,并且期间扣缴了保险费用。如今我准备退休。然而,我在社保局查询时发现,社保系统内没有我这五年的缴费记录,无法以企业职工身份办理退休,希望帮助。
您在该企业工作五年期间,单位未为您缴纳养老保险。根据相关规定,1993年至1996年间,如果您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使社会保险制度建账之前尚未实施,该期间也可视同为缴费。1996年至1998年间,社会保险制度建账之后已实行,您仍需提供相应的缴费记录,前提是有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您以企业职工身份申请退休,首先需要解决补缴养老保险的问题。您可以向县社保局提出一次性补缴的申请。补缴责任主要在于企业,因此,建议您主动联系社保局并提交补缴申请。社保局将受理您的申请,并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认劳动关系。如果企业不能配合,社保局可请求劳动监察部门协助,要求企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从而完成您的补缴申请。
节目结束后,我们将与县社保局联系,帮助您进一步处理此事,并尽快给您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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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某私企销售员,2023年签过合同,2024年合同上只有我的相关信息和本人签字,没有盖单位的公章,这种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关于您提到的劳动合同问题,必须强调的是,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要求劳动者与企业双方均需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果只有劳动者单方签字,而企业未盖章或者未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这样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这种行为属于违法,企业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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