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0日,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八大队指挥分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在G4216蓉丽高速丽攀段银江收费站出口旁,有一辆渝DM****号重型自卸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非常危险,请求高速公安处置。接警后,指挥分中心立即核实情况,发现涉事车辆已驶离高速,便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执勤点接受调查处理。
经查,驾驶员达某因未注意观察路牌,错过了高速公路出口,为了图方便,便抱着侥幸心理在高速公路倒车至出站匝道处,随后驶出高速公路。
达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2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杨某受到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提示:在高速公路行车如果不小心行错方向或者错过出口,请“将错就错”,行驶至下一出口驶出高速公路,再掉头重新进入高速公路,前往目的地方向,切勿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变道、停车、倒车、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