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双碳”目标下我国“林业碳汇”开发乱象

文摘   三农   2024-12-17 20:18   福建  

注:以下内容禁止转载!

警惕“双碳”目标下我国“林业碳汇”开发乱象
文/孙久灵
  “林业碳汇”是最经济、最环保的固碳减排措施,我国发展“林业碳汇”的优势和潜力巨大,对助力碳中和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同时“林业碳汇”也是实现“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建立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效的市场途径,有助于破解林业发展与保护的矛盾。而如何确保将“林业碳汇”收益最大限度返还给生态效益的建设者和守护者,实现生态惠民、生态扶贫、生态利民,是“林业碳汇”高质量发展需要考虑的重大现实问题。

  当前我国“林业碳汇”交易有三种模式,即依托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抵消机制、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其它“林业碳汇”交易。国内“林业碳汇”交易品种在国家层面有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这类项目可用于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履约抵消使用,目前仅签发了3个“林业碳汇”项目产生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地方碳市场上有北京市核证减排量项目(BCER) 项目、广东省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PHCER)项目、福建省林业碳汇减排量(FFCER)项目,这类项目减排量可用于地方碳市场控排企业抵消履约和企业碳中和使用,不能在全国碳市场流通。

    “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和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具有技术门槛高、开发成本大、收益周期长的特性。随着我国“双碳”战略的提出,“林业碳汇”在碳中和愿景中所发挥的作用得到重视,国内迎来了“林业碳汇”开发的热潮。目前还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现行方法学限制多。“林业碳汇”项目开发需严格遵循相关方法学,并非所有森林资源都可开发为碳汇项目进行交易,且需要利用在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对项目进行开发。目前备案的有关“林业碳汇”方法学只有七个,对项目的时间、林地类型、林种、林龄和经营主体等限制开发问题突出,按照现行方法学可供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森林资源极其有限。

二是项目申报受到限制。2017年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明确自2017年3月14日起暂缓受理国家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申请,同时正在修改“林业碳汇”方法学。为此,目前可以参与全国碳排放权抵消机制的“林业碳汇”项目还无法申报,项目申报条件面临不确定性等因素。现在有限开发的“林业碳汇”项目仅有北京、福建和广东的地方碳市场项目。

三是不良企业趁机“浑水摸鱼”。有些公司“跑马圈地”,通过给森林资源经营者画大饼,抢占森林资源。此外,因很多基层林业部门对“林业碳汇”开发还不是特别熟悉,在“双碳”战略背景下,相关公司利用每年“卖碳”动辄可收入数亿元等,诱导当地政府与其签订“林业碳汇”开发合同,同时相关公司在合同中规避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计划“空手套白狼”。2022年6月30日《南方周末》刊发了一篇“空气也能卖钱”:过热的林业碳汇的报道,南方周末记者拿到碳汇开发合同突显“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合同甲方(政府)与乙方(林业碳汇开发公司)约定开发周期为两年,两年内若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与第三方合作,不但需要赔偿收益,还需要赔偿森林总面积每亩50元的违约金。反过来,一旦项目开发失败,合同却把林业碳汇开发公司的责任择得干干净净,称项目若未能通过乙方的尽职调查,则乙方有权对该项目不进行林业碳汇资产开发,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有些企业则打着同碳汇专业管理部门合作的虚假信息进行宣传,诱导与其签订碳汇开发合同,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6月2日刊发了严正声明指出....(略)。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为此声明与上述单位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和合作关系,告知大家不要误信,以免上当受骗。
四是专业人才匮乏。碳汇计量技术门槛高,社会上碳资产管理人员、碳汇计量人才少。 双碳”目标提出前,碳资产管理是偏门行业,相关从业人员不足万人,有足够经验、立刻就能上手的专业人才更少。全国CCER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目前有12家,其中业务涵盖“林业碳汇”范围的仅有6家;加之碳汇计量相比其它行业更复杂、行业起步晚、发展时间短,碳汇计量专业的人才相比更少。国内目前尚无有关碳汇、碳资产管理等相关的从业资质考试,也没有官方的培训课程体系。

五是存在欺骗林农现象。有些新成立的碳资产开发公司在无资金、无技术人员情况下,与村集体和林农签订碳汇开发合同,锁定林地资源,给“林业碳汇”开发带来重大隐患和潜在纠纷,对社会稳定不利,对“林业碳汇”收益反补林农和林业实际经营者,提高造林和营林积极性不利,不利于我国“双碳”目标顺利推进。

  自国家发改委2017年3月17日发布公告暂停受理CCER项目以来,新的交易管理办法暂未出台,同时“林业碳汇”方法学面临修改背景下,“林业碳汇”开发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为此建议:

  一是积极宣传“林业碳汇”相关政策,加强行业监管。“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明确了开发的基本条件,建议主管部门通过各类渠道介绍宣传当前“林业碳汇”开发要求,制作“林业碳汇”科普小册子,通过基层林业站将政策向广大林农科普,避免林农上当受骗,以免给基层林业发展埋下隐患。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特别是对国有林场等国有森林资源“林业碳汇”开发提出行业指导意见。

  二是建立“林业碳汇”交易平台。我国林地面积达42.6亿亩,森林是水库、是钱库、是粮库、是碳库。“林业碳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新生事物,为积极发挥“林业碳汇”在双碳战略中的作用,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林业碳汇”交易平台,规范和指导全国“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同时提前谋划储备,加快培养一批碳资产管理人员、碳汇计量人才。


孙久灵

  2022年8月

务林人
2004-2011年在北京林业大学和中国林科院学习林业经济管理专业; 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19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从多个视角关注自己的专业。本公众号致力于林业经济政策研究,与大家共同分享林业政策;做一个有热度的务林人!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