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江苏南化永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化永大公司)获悉,备受业内关注的“红三角牌”被侵权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定“红三角牌”商标权利人南化永大公司胜诉。至此,这起百年品牌被侵权案尘埃落定。
早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原告南化永大公司胜诉,被告南京红三角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江苏红三角肥料有限公司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停止使用“红三角”字号,停止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天下第一包好肥料” “中国第一包好肥料”文字,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500万元。
据悉,“红三角牌”商标是我国著名商标,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南化公司)的前身永利化学工业公司注册,迄今已有百年。然而,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不少侵犯“红三角牌”商标权益的行为。这起案件中,法院认为,两被告登记并使用“红三角”字号的行为对原告构成不正当竞争。针对被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天下第一包好肥料”“中国第一包好肥料”文字,法院认为,与两被告的实际经营状况不符,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对与两被告同行业同样从事化肥生产、销售的原告而言,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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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三角牌”作为具有深厚历史底蕴和广泛影响力的品牌,其发展历程和成就见证了中国化学工业的崛起和进步。作为中国民族化肥工业的开端,百年品牌见证并引领了中国化肥工业的发展。
1937年,南化公司(前身永利铔厂)生产出第一包“红三角牌”国产肥田粉,这是中国民族化肥工业起步的原点,标志着中国第一次有了国产肥料。而今,南化公司下属的南化永大公司的化肥产品已发展到90多个品种,“红三角牌”化肥年生产能力达300万吨以上。2024年4月2日,江苏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文物局和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第三批江苏老字号名录,“红三角牌”商标荣获“江苏老字号”品牌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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