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看看
一、章贡区范围内全域(包含乡镇)、全年(包含任何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赣州经开区
一、赣州经开区范围内全域(含各镇、街道、科技城、高铁新区等地),全年(包含任何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六、违反规定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赣州蓉江新区范围内全域(包含乡镇)、全年(包含任何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六、违反规定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城区禁燃禁放范围:
南康中心城区东到南韶高速南康东出口、向阳大道、龙岭工业园东区、赣深高铁沿线,南到苏访贤大道沿线100米范围内,西至赣南大道、康唐路沿线100米范围内(含蓉江街道西华村、莲花村、洋坝村,镜坝工业园西区),北至镜坝703亩集聚区、唐江大岭工业园、章水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唐江镇禁燃禁放区域:西至庄稼大桥,东至上犹江大桥,沿线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赣县区
一、赣县中心城区及赣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附近关联区域(即梅林镇、茅店镇、储潭镇及高新区全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赣县中心城区及赣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附近关联区域(即梅林镇丶茅店镇、储潭镇及高新区全区域)不规划设立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不得经营销售烟花爆竹。
三、禁止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酒店、宾馆、饭店和婚庆服务等经营者应当告知消费者,物业应当告知居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燃放作业单位按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
县城区:东至G105绕城公路,南至桃江河北岸、 杨家大桥,西至京九铁路、火车站、赣深高铁,北至大广高速信丰北出入口;
1.文物保护、保存单位和自然保护区;
2.车站(含高铁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加油站、油库、液化石油站、天然气站、粮库、民用 爆炸物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库等易燃易爆生产、销售、 储存、使用场所;
4.发电、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通讯线路、军事设施附近;
5.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托管所、学校;
6. 山林、绿地、苗圃、墓区等重点防火区;
7.桥梁、地下空间;
禁止燃放的其他区域、地点:
7.其他需要禁止燃放的地方。
除上述禁燃禁放范围以及重点区域和地点外,全市其他区域为限放区域,实行分时段限制燃放: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以全时段燃放;其他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燃放。
(八)公园、商场、商店、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工地、广场、居民楼顶等重点场所。
北面:以长征大道至潋江镇澄塘村、凤凰村灌溉引水渠为界,该界线以南区域。
贡江镇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在全县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保存单位和公园;
2.车站、公交站等交通枢纽;
3.加油站、液化气站、煤气站及粮、棉、油、麻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场所;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通信线路附近;
5.行政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6.工厂、矿山内严禁烟花的场所,山林、林地等;
编辑: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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