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守自盗,周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八个月!

文摘   2024-11-13 09:58   江西  

||来源:袁婷


身为车间工人却监守自盗,利用岗位便利盗窃铜排变卖。11月12日,崇仁县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盗窃案件,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2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40余名企业职工到场旁听庭审,通过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庭审现场,庄严而肃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多次利用下班后车间无人之际,将铜排盗走后变卖至废品收购站,以微信收取赃款。庭审中,承办法官严格按照庭审程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各个环节,庭审过程节奏紧凑、层次分明、严谨有序。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周某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





法庭是最好的普法场所,案件是最好的普法素材。下一步,崇仁县法院将持续开展以案释法,积极邀请辖区不同群体前来法院旁听案件庭审,促进群众提升法律意识,根植法治理念,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推荐阅读


注:凡属于本公众号内容,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转载!
出品:崇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章心婷
责编:许红
总编:陈剑波
投稿邮箱:crxc99@163.com


阅魅力崇仁,好礼等你领

(长按扫码)

崇仁发布
传递党政方针、传播施政动态、讲述身边故事、关注百姓生活、凝聚发展力量。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