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
开始实行连续参保奖励机制!
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
其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
累计提高比例不超过5%
参加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继续参加我市下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此后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累计提高比例不超过5%。中断缴费后再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照初次参保报销比例执行。
已参加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继续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在上年度基础上提高1%。2024年度未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不享受连续参保奖励政策。
来源:兰州市医疗保障局
http://ybj.lanzhou.gov.cn/art/2024/9/19/art_15067_1391177.html
https://ybj.lanzhou.gov.cn/art/2023/11/2/art_15068_1284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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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提醒大家
2025年度兰州居民医保
集中缴费期至2024年12月25日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
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
按规定设置参保后90日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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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以自然年度为保险年度。
正常参保缴费期限: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25日
补充参保缴费期: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规定设置参保后90日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覆盖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非兰州市户籍居民也可在我市参保。
2025年度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财政补助670元/人。
在财政补助670元/人的基础上,国家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省统一的分类资助政策。
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1.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400元,个人不缴费。
2.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全额对象定额资助310元,个人缴费90元。
3.农村三、四类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差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定额资助250元,个人缴费150元。
4.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过渡期内已脱贫人口定额资助100元,个人缴费300元。
资助人群缴费渠道与正常缴费渠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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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近到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兰州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线下缴费。
可通过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微信公众号及各大银行手机APP等多种渠道进行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兰州本地宝】,打开对话框发送【居民医保】即可获取医保缴费入口
1.微信小程序搜索“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图源:兰州市医疗保障局,下同
2.进入小程序点击“家庭共济”,填写个人信息进行家庭共济开户
3.绑定在本省范围内正常参保的家庭成员,并填写信息。
上下滑动屏幕查看↓
除特殊参保人群外,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充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无法享受本参保年度医保待遇。
自本参保年度起,对每年未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规定设置居民医保参保后90日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待遇等待期延长30日。已参加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继续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在上年度基础上提高1%。2024年度未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不享受连续参保奖励政策。
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家属、新生儿、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含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等,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可实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通过线上或线下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政策咨询热线:2912393
来源:兰州市医疗保障局
http://ybj.lanzhou.gov.cn/art/2024/9/19/art_15067_1391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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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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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我们就不会走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