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兰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兰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指引(试行)》,纳入兰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计划并实施电梯更换改造的业主,可因此提取房屋所有权人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时限以新安装电梯的《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发放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为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总提取额不得超过《业主表决确认表》中本户需要分摊的费用。
缴存人可以通过“兰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传申请资料办理,也可以持申请资料到中心各业务大厅现场办理。申请资料包括提取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新安装电梯的《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证书》,以及《兰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申报表》《业主表决确认表》(以《兰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指引(试行)》附件表格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业主自筹资金更新改造电梯的参照兰州公积金中心加装电梯提取业务相关规定提供申请资料办理。如有咨询,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电话0931-12329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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