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文摘   2024-11-15 18:45   福建  

根据《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要求,保健食品标签均应醒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药物治疗疾病”这一句警示语。然而,还有不法分子“不听劝”,不仅宣称保健食品治疗疾病,甚至宣称普通食品也能治病。


11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7起民生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围绕“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合法权益,对婴幼儿用品、教辅书籍及老年人关注的家用治疗仪器、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等开展重点检查、集中曝光。其中,三家当事人因宣称特殊膳食、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具有药用功能,可以治疗疾病,被处以1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


江西九江市福鑫柏健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九江市福鑫柏健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免费测血糖、测血压、泡脚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至其经营场所,以讲座的方式讲解、介绍其销售的“澳新康®”氨糖软骨素钙片、“福鑫柏健®”胶原蛋白肽特殊膳食具有“消除关节疼痛、阻断炎症发展、修复受损的滑膜和软骨等药用功能。当事人销售的“澳新康®”氨糖软骨素钙片为保健食品,“福鑫柏健®”胶原蛋白肽特殊膳食为普通食品,均不具有药用功能,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920元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当事人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辨别力判断力较低,销售不具有药用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给老年人,坑骗老年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本案的办理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理念,通过畅通举报渠道获取线索来源,在群众积极配合中开展执法,在快速严厉打击中守护家庭和睦幸福,让保健食品、食品真正“助老”不“坑老”。

海南屯昌枫木瑞木健康管理中心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屯昌枫木瑞木健康管理中心以免费体验按摩椅吸引中老年人进入其经营场所,通过集中讲课的方式推销保健食品,宣传其销售的保健食品可以治疗失眠、便秘、慢性医疗综合征、神经衰弱等未经科学论证的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当事人利用老年人爱护健康的观念,以上课“洗脑”的方式对其销售的保健食品功能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宣传,进而诱导老年消费者大量购买,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本案的办理坚持“露头就打”的高压严打态势,在加强日常监管执法中深挖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下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

安徽宁国市苗王蛇宝酒酒业销售四店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宁国市苗王蛇宝酒酒业销售四店在宁国市四个乡镇街道,以赠送大米的方式吸引农村老年人到其经营场所参加“苗王蛇宝”酒宣讲会,宣传“苗王蛇宝”酒具有疾病治疗功能。该款白酒既非药品,亦非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结合自由裁量意见,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当事人通过“赠送礼品”等方式,向老年人宣传养生酒,夸大产品功效诱惑老年人高价购买,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本案的办理始终坚持以保障老年人权益为目标,重点关注农村地区老年人群体,对涉及农村地区、农村老年人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快速打击、快速处置,及时守护住农村老年人养老金,让更多农村老年人享受幸福晚年生活。

特食Sir了解到,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加大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截至9月底,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8474件,罚没款金额5.44亿元,其中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2787件,罚没款金额1.04亿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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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特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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