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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
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该法自设立以来22年首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
新增了哪些重磅内容?
怎样紧密结合科普领域改革发展实际
开展科普活动?
未来
校园内的科学教育
如何深入展开?
“育见新闻”专访
中国社会科学院
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栗燕杰
育见新闻:能否简要介绍一下此次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的背景与目的?
栗燕杰:党和国家历来重视科普工作,这一传统源远流长。陕甘宁边区时期便提出了“科学大众化”的口号,这可以被视为“科普”的先声。1949年,《共同纲领》中明确写入了“普及科学知识”的内容。200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出台,该法极具中国特色,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唯一对科学技术普及进行专门立法的国家。
二十二年后,即2024年11月4日,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下,我们需要明确新时期科普工作的使命定位,加强与科技创新工作的紧密衔接,聚焦国家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为新时期科普作用的发挥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在科技领域具有基本法的性质,该法于2021年进行了修改,针对新时期科技创新发展进行了系统的制度安排,这对新时期科普工作及其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
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科普事业虽然蓬勃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而言,包括对科普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强,高质量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科普队伍建设滞后,以及科普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等。此次修订科学技术普及法,旨在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促进科学技术普及,并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
育见新闻:在修订过程中,考虑了哪些当前科普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和机遇?
栗燕杰:首先,原有的法律部分条款难以落地实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的部分制度规定较为概括,可操作性较低,许多法律条款相对宽泛且原则性较强,导致在实际执行中难以落地,效果不显著。其次,科普经费的投入主要依赖于财政支持,全社会对科普的投入明显不足。这限制了科普活动的规模和范围,影响了科普工作的深入开展。再者,科普体制机制尚不完善。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与义务较为含混、不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普工作的有序进行。
在定位上,虽然科普与科技创新被视为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但实际上科普工作相对薄弱。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普工作在思想认识、制度安排、经费投入、工作格局等方面尚不能有效支撑科技创新的发展,对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所发挥的作用仍有待提升。
此外,我国在科普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地方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也探索和积累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然而,这些宝贵的经验做法未能及时总结提炼并上升为国家法律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科普工作的进一步发展。随着网络化信息化的发展,科学知识的传播速度得到了显著提升。但另一方面,这也带来了科学知识碎片化、群众理解片面化的问题。一些网友、博主甚至故意断章取义,夸大焦虑、营销带货、煽动对立的行为屡见不鲜。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社交媒体平台上,信息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给科普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针对科普工作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迫切需要通过修改科学技术普及法,深入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来加以解决。这将为新时期科普工作的开展和科普作用的发挥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推动科普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育见新闻:科学技术普及法22年来首次修订,修订草案新增了“科普活动”和“科普人员”两章。这些新增内容主要关注哪些方面?
栗燕杰:本次修订草案相较于原有的34条,已扩充至60条,篇幅增加了将近一倍,且基本涉及了大部分条文内容。现行法律条文在修订中得到了基本保留,同时部分条文得到了扩充和完善。草案特别增设了第四章“科普活动”与第五章“科普人员”,以进一步细化与强化相关领域的规定。
增设“科普活动”一章,旨在全面促进科普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从全方位加强和规范科普活动,提升科普产品、基础设施及资源供给的整体水平。当前,一些地方的日常科普手段仍较为单一,宣传内容缺乏特色和创新,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对科普知识的多元化需求。科普内容有时远离生活实际,与公众的需求不够匹配,导致科普效果欠佳。此外,科普场馆和基地存在总量不足与闲置并存的问题,伪科学、反科学信息时有出现。因此,修订草案特别提出,要完善科普场馆和科普基地的建设布局,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的研发,鼓励高质量科普产品的创作,促进科普产业的繁荣发展。同时,要推动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与科普紧密结合,加强前沿技术领域的科普工作,将科普作为推广新知识、新技术的重要手段。针对各类互联网传播平台,修订草案要求建立健全科普信息的科学性审核机制,加强对科普信息发布和传播的监测与评估,确保科普内容的科学性。对于传播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的虚假错误信息,科学技术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应及时予以澄清和纠正。
在新增的“科普人员”一章中,修订草案强调了科普人员队伍的建设,以及加强科普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为开展科普活动提供有力保障。特别是在应急、卫生、健康、水利等特定领域的科普工作中,需要各领域专家人才的广泛参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现代社会创造与传播知识的重要阵地,在科普工作中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然而,目前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工作往往被视为“非主流”甚至“不务正业”,其科普类文章和著作也未纳入评价体系。为此,修订草案规定,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应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科普工作。同时,应围绕建立专业化科普工作人员队伍,明确规定科学技术人员和教师应承担科普责任,鼓励和支持老年科学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科普工作。此外,修订草案还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设置和完善科普相关学科和专业,以进一步推动科普人才的培养与发展。
育见新闻:修订草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科普责任有哪些细化要求?这些要求将如何影响学校科学教育的课程设置和实践活动?
栗燕杰:在青少年发育与成长的关键时期,学校科普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科普进校园”活动所积累的成功经验,应通过立法加以提炼和巩固。本次修订草案在多处提及学校,从第三章至第六章均有关于学校的要求、规范与促进措施,横跨四个章节,使学校与校园成为科普工作的重要阵地。
草案将科学教育视为科普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明确了各类教育机构在科普工作中的责任。其中,激发青少年的好奇心与想象力被确立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强调要将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明确学校的科普责任,从娃娃抓起,将科普纳入素质教育体系,对于提升青少年的科学素养至关重要。
具体细化措施包括:
对于大学,草案要求高等学校应充分利用其科教资源优势,开设科技相关通识课程,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教育,并将科普纳入社会服务职能之中,鼓励大学生参与科普志愿服务,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
对于中小学,草案提出中小学校应完善科学教育课程和实践活动,通过科普影视、纪录片、科普游戏、参观科普场馆、种植植物、观测天象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的科学兴趣,培养科学思维、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同时,学前教育机构也应根据学前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加强科学启蒙教育,保护和培育孩子们的好奇心和探索意识。
此外,草案还强调了应急科普的重要性,要求加强应急科普资源和平台建设,建立应急性科普响应机制,使科普成为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本次修订草案在多个方面对学校科普工作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规划,旨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的科学素养,推动科普事业的持续发展。
育见新闻:修订草案明确提出了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这是否意味着未来科普工作将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栗燕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对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并于2016年提出了“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论断,这为新时代科普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法律层面,第六章“保障措施”的内容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和丰富,而其他章节也涉及了相关内容。具体而言,这些保障措施包括:
在资源和支持方面,法律对健全科普人员评价、激励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鼓励相关单位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以激发科普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在政府投入方面,法律确立了按需投入的规则,要求科普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完善科普投入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经费支持科普工作。然而,从历年政府拨款数据来看,政府经费投入的形势仍不容乐观,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社会支持方面,法律新增了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的规定,鼓励社会各界捐赠资助科普事业,使科普组织能够获得更多的资助和捐赠。此外,国家还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普奖项,以表彰和奖励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综上所述,这些保障措施的实施将为新时代科普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推动科普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育见新闻:对于未来科普事业的发展,您有哪些期望和建议?
栗燕杰:政府、市场与社会共同谱写科普新篇章。在相关政策中,第四条明确提出了“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发展格局”,旨在推动科普产业、科普企业及科普市场化的深入发展。针对科普对象,我们需坚持“三个抓”的原则:一是抓短板,特别关注农村及老少边穷地区的科普工作;二是抓关键少数,发挥引领作用;三是从娃娃抓起,从小培养科学兴趣。
在融合科普以激发兴趣方面,我们应采取多样化的形式。一方面,保留传统的课堂式教学,另一方面,也要探索更多形式多样、喜闻乐见、润物无声的方式,以激发公众的科学兴趣。同时,我们要讲好中国故事,如原子物理科普、国家安全科普等,弘扬国家民族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精神,为青少年投身科学事业提供精神动力。为确保良法美意的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已开展过执法检查,未来可通过第三方评估的方式,确保各项政策实现预期目标。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科普工作评估体系和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科普调查统计和公民科学素质测评,以监测和评价科普事业的发展成效。
播出安排
洞察时代,育见未来。《育见》,中国教育电视台一频道每周一至周五19:45播出。
该栏目以“高远立意、高端布局、高度关注”的理念,关注国计、关注民生,把握时代脉搏,解读政策动态,构筑教育政务服务新通道,搭建教育政策解析新平台。
编辑 | 赵博 袁博
美编 | 佳卉
责编 | 晓平
审核 | 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