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新津全域全时段还是不能放烟花爆竹哦!

政务   2025-01-06 22:01   四川  






“今年我可以放点烟花爆竹吗?”

NO!

不可以!




2022年开始

新津就发布了

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注!意!

春节将至!

新津继续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12月以来新津公安和区级相关部门按照成都市安办关于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共查处烟花爆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案件5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680件,行政拘留3人,另有2起案件正在办理中。


1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案例


12月1日,新津公安在普兴辖区挡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收缴烟花爆竹694件。经查,违法行为人陈某在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从网上接单进行非法运营活动。陈某因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


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违法案例


12月20日,新津公安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收缴烟花爆竹共计827件。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存储资质的情况下,将在外地购入的827件烟花爆竹储存在自家住宅中。新津公安第一时间对这批烟花爆竹依法收缴,并移送区应急部门。张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2月29日凌晨,新津公安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收缴烟花爆竹共计458件。经查,违法行为人田某从外地购入458件烟花爆竹储存自家民房中,待春节进行销售。后新津公安联合镇街对这批烟花爆竹依法收缴,并移送区应急部门。田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规

《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六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成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来源:新津生态环境、成都新津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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